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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經紀人規范化管理研究(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4:31 證券日報
三、如何規范證券經紀人的管理 面對這些問題,許多證券公司也只是通過減少證券經紀人的數量來降低風險,而沒有從根本上徹底解決現有證券經紀人存在的諸多問題。 因此,針對目前證券經紀人的現狀及存在問題,以有效解決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的難點問題著手,從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依據、管理體系、證券經紀人素質、證券公司管理責任、投資者利益保護等方面建立系統、明確的規范管理框架。通過將證券經紀人納入員工管理強化證券公司管理責任,改變現有對證券經紀人牧羊式松散管理方式,并以此為基礎,結合證券法對證券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提高證券經紀人素質,形成監管部門監管、自律組織自律管理、證券經營機構監督的綜合監控體制,同時做好相關保障工作,保證在穩定中推進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工作能夠統一、有效落實。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確證券經紀人范圍 要對證券經紀人進行規范管理,首先要對證券經紀人的范圍有統一、明確的界定。在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前,為防止與國外證券經紀人含義相混淆,應當將我國現有證券經紀人含義做擴大解釋,并統稱為證券營銷人員。 (二)納入員工管理,建立多層次的證券經紀人管理體系 當前將證券經紀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的關系界定為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的業務合作是存在問題的,應當將證券經紀人與證券公司的關系改變為職務關系,即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將證券經紀人納入證券公司員工管理。此外,還要建立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自律組織對證券經紀人進行監管和自律管理的管理制度。通過上述安排,建立起證券業協會負責制定、落實行業內經紀人自律管理要求、證券公司負責本公司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的實施、監管部門對證券經紀人管理進行監督的多級規范體系。 (三)建立證券經紀人資格考試和培訓制度 證券經紀人納入證券公司員工管理后,屬于證券從業人員,因此根據《證券法》要求,應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除此之外,各證券公司尤其是證券業協會應當制定并建立完善、統一的證券經紀人培訓制度和培訓體系,提高證券經紀人整體業務水平和合規意識。 (四)建立證券經紀人注冊管理制度和信用檔案 為加強證券經紀人管理,提高證券經紀人業務行為的規范性,應當建立證券經紀人注冊管理制度,由證券業協會建立證券經紀人職業檔案,對證券經紀人進行注冊管理。 (五)建立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的保障機制,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在對證券經紀人進行規范管理的同時,必將打破證券市場現有狀態,使證券經紀人和證券公司承擔更多的義務。但要做好新制度與原有市場狀況的銜接和過渡,消除新制度施行可能帶來的不穩定因素。為此,在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相關具體制度施行后,在嚴格落實各項要求的同時,應當適當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增加管理制度的靈活性。一方面,對各證券公司新聘用證券經紀人的資格、管理方式進行嚴格要求;另一方面,以地域為范圍,對各證券公司現有證券經紀人數量、資質、原聘用期限進行摸底、固化,在允許證券公司和證券經紀人對聘用關系存續與否進行雙向自愿選擇的基礎上,給予不具備相應資格的證券經紀人一定的過渡期,鼓勵其取得相應資格,維護市場穩定。 除此之外,一項監管目標的實現必然伴隨著一定監管資源的付出。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業協會應當承擔更多的監管、管理責任,對整個市場證券經紀人動態進行緊密關注,樹立綜合監管理念,通過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相互競爭關系建立起相互監督體制,防止違規聘用證券經紀人的行為,特別是無證券經紀人資格的證券經紀人掛靠其他證券經紀人名下從事證券營銷活動。 (六)增加投資者的知情權 盡管目前各證券公司都建立了證券經紀人薪酬激勵機制,但這種激勵機制并不能完全保證證券經紀人與客戶利益的一致性,為防止證券經紀人以不正當手段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交易,應當增加投資者對證券經紀人的認識。為此,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經紀人客戶進行業務、風險方面的書面提示,使相關客戶了解證券經紀人行為權限,知悉自身、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三者間利益關系;同時,證券公司要建立證券經紀人客戶回訪機制,定期對證券經紀人客戶進行回訪,增強證券經紀人業務的合規性監督。 (七)擴大證券經紀人規范范疇,合并兩類證券經紀人管理 如前所述,當前存在兩類證券經紀人,一類是證券公司正式員工的證券經紀人,另一類是非證券公司正式員工的證券經紀人。目前市場中第二類證券經紀人數量多、問題多,是管理規范的首要重點,這一類證券經紀人規范為員工后,將與第一類證券公司無明顯區別。因此,為防止逃避規范管理,在第二類證券經紀人管理步入正軌后,緊跟應當將第一類證券經紀人也納入到規范管理體系中,同等要求、同等管理、同等對待。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對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性。 以上為規范證券經紀人管理的幾點原則性措施。盡管已有的經驗成果可以大大縮短這一進程,但在借鑒這些經驗成果之前,如何國情化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首要問題。這一過程是慎重的、是長期的、需要在探索中不斷完善的。證券市場中的所有參與者都應當立足于當前市場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著手對證券經紀人的規范采取可行的措施。本著這個目的,本文根據實際問題,提出了幾點措施,以期為適合我國特點的證券經紀人規范管理制度的未來發展做些前期基礎工作,提供實踐參考。 (作者單位:中國證監會吉林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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