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1 月27 日,國務院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研究部署。當日,已經傳聞多時的重慶和上海市政府也同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
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征收條件略低于市場預期。
重慶和上海房產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二地房產稅試點的象征性大于實質性意義。
由于房產稅是暫時按交易價格來征收,因此,該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可能仍然會面臨一定的稅收流失。
總體上來看,倍令市場關注的房產稅終于靴子落地了。通過對二地房產稅實施細則的分析,我們認為,如何能夠盡快做到按房地產的市場評估價格進行征稅是房產稅在各試點城市以致于全國有效征收的重大的課題,也需要相當的時間、人員和制度方面的安排。因此,我們認為,房產稅在全國范圍內征收仍然有待時日。
操作策略:重慶和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的正式公布低于此前的預期,短期內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更多地在于心理層面。我們認為此次房產稅政策出臺以后,短期內應該不太會有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出臺,因此建議關注地產股估值修復行情的投資者,可對地產股逢低積極吸納。(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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