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2009年終策劃之盤點房地產 > 正文
事件:
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和審計署等五部委聯合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依法約定的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經當地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認定,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
分析:
1、行業政策已過拐點,未來政策仍將從緊
從經濟工作會議后,國家針對房地產行業做出了密集的調整動作:部分取消二手房交易的優惠、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等,現在國家又提出了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的管理。因此,可以看出國家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現狀的不滿以及解決市場存在問題的迫切性。
自2007年底起,為刺激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及各級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刺激房地產消費的政策。這些寬松政策刺激了房地產市場的快速回暖及發展,但在回暖中也出現了老問題,房價過快上漲又成為市場健康發展的阻礙。從經濟工作會議后,國家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密集調控表明:前期房地產行業的寬松政策將逐步收緊,未來房地產行業面臨的氛圍將趨于緊張,下一階段行業又將進入政策從緊期。
2、《通知》能夠抑制開發商的拿地沖動,但沒從根本解決問題
“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將對開發商的資金實力提出嚴重考驗,能夠抑制開發商的拿地沖動。
當前我國房價過快上漲的動力在于需求的旺盛及土地成本的推高等幾方面因素。《通知》通過提高首次繳納比例來調控開發商的拿地行為,加大了行業的資金進入壁壘及開發商的拿地成本,防止低成本的圈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