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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僅是數字游戲
如果說保費統計口徑的變更是保險公司經營者最熱門的話題,那么對投資者來說保單獲得成本的遞延與準備金制度的變更對公司當期業績所產生的影響更受關注。
目前,國際準則未來改革方向是取消遞延保單獲得成本,也就是說經歷早期不允許遞延到允許遞延,最后又回到原點,而國內準則恰恰是不允許遞延保單獲得成本,此次新規要求保險公司取消遞延符合A股的一貫做法,將來可能是國外向國內靠齊。
如果香港準則下遞延保單獲得成本取消,則中國平安和中國人壽凈利潤和股東權益均出現較大減少。
從凈利潤來看,2006-2008年上半年中國人壽遞延獲得成本分別占香港準則下凈利潤的28.3%、10.3%和42.2%,中國平安分別占69.9%、50.2%和50.6%。可見,其他不變情況下,如果不允許遞延保單獲得成本,中國平安香港準則下凈利潤將約減少一半,如此大幅凈利潤下降心理上可能會對中國平安H股估值產生一定影響。
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 “堅持保單成本不遞延其實有悖收益與費用相匹配的會計準則,尤其是對資本不厚實的新保險公司、中小保險公司造成壓力。”東方證券分析師王小罡認為,“保單成本不遞延,意味著保險公司新單做得越多,虧損越多。”
此次提出基于最佳估計原則下的準備金評估標準是國內準則向香港準則的看齊,該原則的調整將對準備金產生非常重大和深遠的影響。
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最佳估計原則”意味著以投資回報率的預期作為未來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的評估利率標準。而在近兩年上市保險公司年報內含價值報告中,投資回報率假設均被預估在4.5%-6%附近。由此,提取準備金評估利率標尺也將隨之大幅上揚。而之前,主要參考保監會每年公布的利率上限,即對于高利率保單,用7.5%和低價利率中較低的,正常保單取2.5%。
不過高利率保單是否使用最佳估計評估利息率、如何制定最佳評估利息率、準備金評估利息率的放松引起的準備金釋放是否要用來填補高利率保單準備金等細則都沒有出臺。
如果高利率保單評估利息率也調整到最佳估計原則,這會導致一些高利率保單較嚴重的公司償付能力不足。對于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放寬評估利率引起的準備金釋放很可能要用來填補高利率保單準備金的不足,因此,準備金變化可能并不大。而對于中國人壽,由于沒有高利率保單,調整準則引起的準備金釋放會一次性增加凈利潤。
總的來看,準備金評估標準變得更加寬松將導致準備金計提的下降,考慮到貼現率因素(目前中國平安和中國人壽使用11.5%)的影響,利潤的現值將上升,即準備金評估標準變更將使得一年新業務價值和有效業務價值上升,內含價值也會隨之上升。但與此同時,準備金計提的謹慎程度下降會增加保險公司的支付風險,這會部分抵消新業務價值和內含價值上升引起的估值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