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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后的10月30日,zhang又與星展銀行簽訂了第二份以中石油H股為標的物的KODA,條款基本與第一款相同。不同的是,該合約的接貨價規(guī)定為16.5984港元,比第一份還要高!
合約規(guī)定,在合約簽訂后一年內(nèi),如果中石油H股股價低于接貨價,則zhang需要以接貨價從星展每天接貨12000萬股中石油;反之,如果股價等于或者高于接貨價,則zhang只能以接貨價每天接貨6000股,
第二份合約簽訂當日,中石油H股收盤報19.76港元,而越來越高的接貨價和接貨量表明,zhang在此期間已經(jīng)成為中石油H股的絕對“多頭”。
悲慘的是,該合約簽訂僅僅2天后,中石油H股在沖出了20.25港元的最高價后,便急速下挫,到今年9月29日,該股股價已經(jīng)只有不到8港元。合約期內(nèi),該股平均股價僅為12.035港元,換句話說,zhang的平均虧損超過27%。
zhang的不幸并未止步。
2007年11月1日,zhang又跟星展簽訂了第三份合約,標的物為中國銀行H股(03988.HK),相比之前兩份,這份合約顯得更加復(fù)雜。
合約顯示,當時中國銀行的初始現(xiàn)貨價格(Initial Spot Price)為5.22港元,而該合約的接貨價格(Strike Price)為4.4057港元,每天接貨量為3000股,總接貨量計算公式十分復(fù)雜。
同日,zhang與星展之間又簽訂了第四份合約,標的物同樣為中國銀行H股,初始現(xiàn)貨價格為5.2港元,終止價格為4.4668港元,每天接貨量為24000股。
湊巧的是,去年的11月1日正是中國銀行H股連漲6天并創(chuàng)出5.27港元歷史最高價的一天,此后,該股股價便一路下跌,到今年10月31日已跌到2.21港元,相對接貨價來說,已經(jīng)“腰斬”。
根據(jù)星展銀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的起訴書,實際上,到今年6月6日,該行就已經(jīng)要求zhang補交保證金2353.9萬港元,到8月25日,保證金的缺口已經(jīng)達到3333.2萬港元,而zhang已經(jīng)無力支付保證金。
到9月25日,zhang的4份合約共欠銀行4848.5萬港元,星展銀行要求其要在10月8日之前還清欠款。9月30日和10月3日,星展銀行開始對zhang的賬戶進行部分平倉,共凈收回約4086萬款項;10月8日,星展銀行終止了zhang的4份合約,到10月23日,星展銀行向zhang發(fā)出的“欠款賬單”,包括終止交易和平倉成本共約750萬港元;而到11月14日,zhang的“簽賬單”已經(jīng)攀升到2916.5萬港元,其中,本金為2900萬港元,并自11月15日開始,以14.5%的利率計算利息直到還款為止。
從最高點開始“淪陷”
相對于zhang的激進來說,他的另一佛山“老鄉(xiāng)”Liu Chong Xiao的虧損要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