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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于曉娜 香港報道
盡管香港股市最近半個多月來走勢凌厲,恒生指數不斷反彈,但對部分一度過于激進的投資者來說,寒冬依然顯得那么漫長。
這其中,就包括兩名曾經的內地“大戶”。
上周末,星展銀行(香港)向香港高等法院同時遞交了兩份起訴書,狀告其兩名廣東佛山客戶拖欠債款。本報記者拿到的起訴書顯示,這兩名名為Zhang Yong Jin(下稱“zhang”)和Liu Chong Xiao(下稱“liu”)的廣東佛山人,分別因通過其在星展銀行的賬戶投資股票累計期權(Knock-Out Discount Accumulator,簡稱KODA)而產生巨大虧損,雄厚資產蒸發無影不說,還因無力交足保證金而被銀行強行斬倉,最終要對簿公堂。
這兩位佛山同鄉,一個被連續簽訂的4份KODA壓垮;另一個,則先向銀行借錢再大炒KODA而損手。
這并不僅僅只是他們兩人的投資個案。事實上,從他們簽訂的合約時間和性質推測,因KODA而起的違約和訴訟案,或將在近期集中涌現。
不幸的合約
對zhang的起訴書顯示,2007年10月16日,zhang與星展銀行簽訂了第一份KODA,標的物為中石油H股(00857.HK)。
合約規定,中石油H股的接貨價格為每股16.5559港元,投資期為1年,分為12個觀察期,包括19-23個交易日,如果觀察期內中石油H股股價跌破接貨價16.5559港元,投資者需要每天以高于市價的接貨價,向星展銀行買入3000股,而如果股價等于或者高于16.5559港元,則只能每天以較便宜的接貨價買入1500股。
換句話說,如果在2007年10月16日—2008年9月15日之間,中石油H股股價跌破16.5559港元,zhang每天要用每股16.5559港元的價格,從星展銀行買入3000股,而如果中石油H股股價等于或高于16.5559港元,那么,zhang則可以用每股16.5559港元的價格,每天從星展銀行買入1500股。
合約規定,zhang與星展銀行之間最終會有實物交割,即每個觀察期內,zhang都需要向星展銀行以16.5559港元的價格,買入相應數量的中石油H股。
數據顯示,2007年10月16日,zhang與星展銀行簽訂第一份合約當日,中石油H股收報18.38港元,比接貨價溢價11%,即他可以用16.5559港元較便宜的價格,從星展買入1500股中石油H股,一天凈賺2736港元。
然而,不幸的是,自從10月16日之后足足一年時間里,中石油H股高于16.5559港元的日子,只有區區14個交易日!在此期間,中石油H股平均價格只有12.667港元,簡單計算,zhang在這一年中絕大部分時間內都要以高于該股市場價的16.5559港元從星展接貨,幾乎每天都在虧損,平均虧損超過23%。
這還只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