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3月11日消息,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今年以來,中央政府與港府明顯加大力氣推動兩地之間的跨境資金流動,最新例子是中證監于本月6日宣布擴大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試點范圍和港府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兩地基金互認的建議。香港金融發展局委員、香港中資證券業協會永遠名譽會長、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謝涌海在解構當中的商機時指出,香港推動財富管理中心仍需在法律、稅務、市場效率和經營成本等方面予以配合,那么香港財富管理業務仍會有龐大的發展潛質。
市場人士估計,RQFII可使多達900家的香港合資格資產管理公司受惠,兩地基金互認可為香港離岸市場新增逾千億元人民幣商機。
港人幣離岸中心角色更鞏固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于上月27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推出多項措施推動本港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其中以推動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最受關注,其他的措施還包括豁免私募基金繳付利得稅、更改基金注冊法例以吸引對沖基金以港為基地。香港集思會指出,現時本港基金的資產規模達1萬億美元,加上內地基金管理資產達3,000億美元,若互認落實后,只要有1%基金有跨境活動,所創造的人民幣需求就會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謝涌海指出,曾俊華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上述的多項措施,肯定對推動香港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有幫助,但仍不足夠,需要其他的措施配合。
基金互認應吸取與澳洲教訓
謝涌海表示,其實當前香港與其他國家已有基金互認協議,譬如與澳洲已實行基金互認,但由于在稅務方面未能配合,令成效大打折扣。他解釋說。雖然透過基金互認,香港的基金可以在澳洲銷售,但由于澳洲有資本增值稅,香港基金一旦在在澳洲銷售,整個基金,包括在香港銷售的部分,均需要繳納當地資本增值稅,而不是僅需要繳納在澳洲銷售那個部分的基金資本增值稅。
謝涌海說,由于澳洲有上述的稅務要求,因此大大打擊香港基金在當地銷售的積極性,制約基金互認的成效。當前香港與內地的稅制亦有差異,謝涌海表示,將來兩地要實施基金互認,也需要在稅務方面進行安排,但相信問題不大。
稅務若未能配合將打擊成效
在法律方面,香港要拓展財富管理中心,謝涌海認為這亦需要進一步完善。他舉例說,當前香港的《信托法》已不合時宜,對資產擁有人不太有利,需要作出更改,以推動香港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
根據有關資料,香港《信托法》修訂條例草案于今年2月8日已刊憲,旨在修訂兩條《信托法》框架中主要的法例,即《受托人條例》(第29章)和《財產恒繼及收益累積條例》(第257章),賦予受托人更大的預設權力,以便受托人得以更有效地管理信托。 (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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