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勣 莊睿弘 每日經濟新聞
開創內地報業境外上市先河的北青傳媒(1000.HK),前天晚間就其多名管理人員被司法部門扣留調查一事再次發布公告,證實4名員工已正式被控受賄。
昨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法宣部馮主任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由于案件仍在立
案調查中,目前無法對外公布任何案件內容。北青傳媒總裁孫偉也未對《每日經濟新聞》透露案件詳情。
公告顯示,北青傳媒6名涉案人員中,廣告部主任于大公、廣告部副主任朱偉京和廣告部業務員盧建寧于10月10日正式被控受賄,廣告部業務員段濤先期于9月27日正式被控受賄。北青傳媒稱,尚不能確定上述指控是否與該公司有關,同時該公司還未收到關于兩位副總裁鄭誼軍和鈕明的正式指控通知。
東窗事發
10月3日有媒體披露,今年6月9日至9月26日期間,北青傳媒共有6名經營管理人員因涉嫌卷入經濟腐敗犯罪案件,相繼被北京市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消息傳出后,北青傳媒股票在10月3日立即停牌,公司當晚發布公告證實了上述消息,而公司股價在10月4日復牌后隨即大跌了近20%。
上述涉案人員包括北青傳媒副總裁鄭誼軍、副總裁鈕明、廣告部主任于大公、廣告部副主任朱偉京、廣告部業務員段濤和盧建寧。6人已分別被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及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扣留調查。北青傳媒表示,這6名雇員已被停職。據了解,于大公、朱偉京和段濤等涉嫌受賄,而鄭誼軍,鈕明及盧健寧等被拘原因不祥。
北京青年報大廈5樓的廣告部近來比較平靜。據一些員工稱,他們長假后一直正常上班,沒什么異常,于大公的辦公室一直關著,他們也沒有見過那幾名高管。而21樓秘書臺的工作人員如臨大敵,對該事三緘其口。
披露不實
事實上,對于內地企業弄虛作假或管理層貪污瀆職,投資者早就見怪不怪。但北青傳媒多名高管涉嫌經濟犯罪一案中,除了企業本身管理監控的問題外,上市公司本身是否還存在信息披露不足或刻意隱瞞的可能,卻更值得關注。
據報道,涉案6人中的副總裁鄭誼軍,早在今年6月9日就被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反貪局帶走,在14天之后據傳被正式批捕,但北青傳媒對外完全沒有披露任何消息,而且該事件在北青今年8月底公布的中報里,也沒有任何顯示。至今年9月1日,公司另一副總裁鈕明也帶走“協助調查”,但外界仍對有關消息一無所知。這二人都是北青傳媒的高級管理人員,為何公司可以只字不發,拖延了達3個多月,直到被媒體揭露后才發布公告。就算初期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真的一無所知,但到了9月底,多名公司高級職員相繼被司法部門帶走,為何北青傳媒仍不向香港監管部門通報,或是向投資者發布公告?如果不是被媒體曝光,丑聞還將會被掩蓋到什么時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北青傳媒的招股書中,并沒有對鄭、鈕兩位副總裁的任何介紹。不僅如此,兩位高管在外私立廣告公司,可能與北青傳媒之間存在不正當的經濟關系。
鄭、鈕二人是在去年9月被委任為北青傳媒副總裁,分別負責廣告及投資業務。就在北青上市后兩天,即去年12月24日,鄭、鈕兩人還聯合注冊成立了一家私人公司(京城國際文化傳播)。很明顯,兩人就是看準北青上市的機會,有備而來。另據報道,這家公司與北青傳媒廣告部門有密切業務往來。
回顧北青傳媒上市之時,曾被外界寄予厚望。但公司中期業績顯示,公司上半年盈利較去年同期大幅下跌99.7%,從人民幣6630萬元跌至只有17萬元。業績大幅下滑,是否真如北青中報所指,是因為宏觀調控導致公司廣告收入大幅下降,還是有更復雜的原因,如被高管的私人公司挪走了上市公司收益的可能。
分析人士指出,鄭、鈕兩人同時出任公司副總裁,又參與投資、經營廣告公司,與主要經營廣告業務的北青傳媒明顯存有利益沖突的可能。不過,劉永基強調有關案件與公司上半年業績大幅下滑應該無關,其中也應該不涉及管理層挪用公司資金的問題。
涉嫌違規
北青傳媒總裁孫偉以開會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而據香港媒體報道,公司財務總監劉永基此前表示,公司今年6月曾去函通知香港聯交所,交代公司高管被帶走調查一事。但經聯交所審理后,最終沒有發布公告。而聯交所發言人指出,不會就個案發表評論,上市公司有責任判斷什么是必須予以披露的股價敏感資料,聯交所無法代公司作出判斷。
而香港監管消息人士表示,假如最終證實公司內部早已知道部分管理層被捕,而所涉及的罪行,又與上市公司有關,并可理解為股價敏感消息的話,公司理應有責任盡早向市場公布。假如一直刻意隱瞞至事件被傳媒揭發后,才公開承認,則有誤導市場之嫌。
不過,一旦上市公司董事被內地執法部門扣查,香港監管機構可做的其實相當有限,因為根本無權和無法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情,只能扮演輔助角色。
著名律師嚴義明認為,有可能會對公司股價造成影響的消息,都應該立即公告。上市公司高管如果被傳喚就應該立即公布,更何況高管目前可能已經失去人身自由。公司高管是掌握公司重大經營資源的人,高管失去人身自由就無法履行職務,這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和穩定發展會造成非常重大的影響,直接影響公司股價。
嚴義明指出,事實上,這類事情在內地已是司空見慣的,但事情發生這么久才公告,是對投資者不負責任的表現,也是不公平的。從法律角度看,如果這類情況發生在內地并且屬實,那就違反了《公司法》的有關法規。
目前,公司總裁孫偉及執行董事杜民已全面接管北青傳媒廣告業務及日常營運。公司還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進行內部調查。但無論如何,上市還不到一年的北青傳媒不單業績大幅下滑、股價大跌,更出現了管理層涉嫌違法的事件,公司的透明度及管治能力都有待市場再度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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