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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慕智表示年底前可以電子發公司通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6日 12:18 財華社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副主席鄭慕智表示,日后上市公司在公告刊登當日除在網上刊登外,同時亦需在報紙上作較簡短的刊登知會投資者有關於網上發放公告的消息,若該上市公司沒有網頁,則仍需在報章刊登全足本的公告,而網上公告的準確性需由上市公司負責;該建議被認為可減低主板發行人的上市成本,他亦表示該建議是業界期待已久,并預期待證監會批準修訂上市規則后,可於年底前落實;他相信上市公司可透過電子媒介向港交所提交通告,來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效率及為投資者帶來及時資訊。

  他亦表示,創業板須重新定位,因創業板和主板具不同功能,若用外國經驗來說,創業板具有存在價值及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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