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龍公布,中國建設銀行南昌昌北支行於8月2日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就廣東科龍電器及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江西科龍于貸款及擔保協議下所聲稱欠負中國建設銀行之款項要求公司及江西科龍賠償;書面文件已于05年8月5日送交科龍。
科龍指,江西法院已作出有利於中國建設銀行之判決及頒令凍結公司存款人民幣1.4億元或等值資產,相當於中國建設銀行要求公司及江西科龍賠償之金額。
就此,科龍于8月5日接到江西法院發出一項執行通知,表示江西科龍與商丘科龍電器所持有之80%間接權益由05年8月5日起至06年8月5日期間被凍結,于該期間,未經江西法院準許,該等股份不得抵押或轉讓。
科龍指公司正尋求法律意見及正考慮該訴訟之得失,現階段未能厘定本訴訟會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產生何種影響。
另外,公司于8月8日接到其股東順德市經濟諮詢公司發出通知,表示該公司已于6月7日將其與公司6866.67萬股法人股之權益(占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6.92%),轉讓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該批股份由順德市經濟諮詢公司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持有。
另外,該公司指并未收到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就所持有占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6.43%之權益將于05年8月20日或之前進行拍賣出售的任何書面通知。
科龍自6月16日起停牌,以待刊發有關股價敏感消息之公布,將繼續停牌直至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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