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7月18日消息,據財華社報道,華潤電力就2010年山西投資發澄清公告,對于被指未按上市規則作公布,潤電稱,當時間接非全資附屬山西華潤聯盛,連同獨立第三方中信信托及山西金業集團,于2010年4月成立合營太原華潤,其中山西華潤聯盛持股49%,因此太原華潤為潤電的聯營,而非附屬。
至于所購資產中的中社煤礦、紅崖頭煤礦探礦權過期,潤電指2礦于2003年獲得探礦權,后因地方政府進行煤礦資源整合,暫停辦理探礦權轉采礦權。本年4月太原華潤已取得原相煤礦20年的采礦許可證,而中社煤礦及紅崖頭煤礦的采礦許可證也正在辦理中。
而對于被指若干收購資產被高估,潤電指2010年收購時,由獨立評估師山西博瑞礦業權評估進行估值,且獨立評估師上海東洲資產評估已對相關資產估值。太原華潤就山西煤礦及相關資產向金業集團支付的代價,是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代價實際上低于總評估值。
潤電稱,高度重視企業管治常規及高水平的商業道德及誠信,公司設有舉報政策,令員工及外部人士可秘密舉報違法行為。同時,公司保留對故意向公眾發布損害公司聲譽的虛假或未經證實資料的任何人士,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潤電稱,不清楚刊發該等未經證實資料的目的。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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