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與復星的上海外灘地王(即上海外灘8-1地塊項目)之訴爭,表面上看是因為雙方企業文化上的沖突,導致在項目定位和合作方式上產生分歧,其本質卻是對這一項目的主導權之爭。2009年進入上海市場的SOHO,在三年的攻城略地中已在上海投資400億元。而扎根上海的復星集團,今年剛好迎來了其成立20周年。
寸土寸金的上海外灘,是黃金中的黃金地帶,SOHO和復星誰也不愿充當二股東。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其微博上,以及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一再強調,復星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母協議”,“如果有,就請拿出來,不就真相大白了嗎?”但復星卻一再聲明自己有“母協議”,并稱這一“母協議”已經作為訴訟證據提交了法院。
關于繞開“有限購買權”是否有效的爭論還在繼續,法院的審判結果也沒有出來。不過,雙方此前已經在該項目上分別投入了幾十億的巨資,如果因為訴爭而讓這個項目停下來,對雙方來說都是難以承受之重。因此,對于潘郭之爭來說,最好的結局,可能并非是通過法律審判分出誰勝誰負,而是雙方私下握手言和達成妥協。正如此前潘石屹在其擁有超過1300萬粉絲的微博上說:“上海外灘8- 1項目是歷史賦予我們的責任和機會,我們兩家應該拋開恩怨,團結合作,創造出對得起上海和時代的創新建筑作品,希望我們能盡快地從官司糾紛中走出來。”
接受南都記者的獨家專訪時潘石屹表示,“我們是盡最大的努力去和解。”而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隨后亦向南都記者獨家回應稱,雙方的價值觀完全不同,現在的官司復星別無選擇。
潘石屹
“能和郭廣昌坐在一起談談,這是我們希望的。”
打官司不托任何關系
南都:現在你和郭廣昌的爭端被炒得沸沸揚揚,這個事情該怎么收場?
潘石屹:這個事情,首先是看我們合不合法。這要等法院判決。目前SOHO和復星都是各占50%的股份,因此,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風險和享有的決策權等都應該是一樣的,你不能把我們逼到絕路上去。我咨詢了律師,問我們的收購是不是合法的。律師們的意見是一致的:這個交易肯定能夠站住腳,是合法的。
在交易之前,我最后跟SOHO中國的律師通了一個電話,說你最后給我一個肯定的回答,咱們有沒有觸犯復星的優先購買權?如果觸犯了復星的優先購買權,我們不可能花四五十億元做違法的事情,這是絕對不能做的。中倫律師事務所的郝翰律師說,潘總你放心,我們轉的是爺爺輩的公司,他(郭廣昌)說的優先購買權是孫子輩的公司,所以他是沒有優先購買權的。我說他的手能不能伸到上面去,郝翰說,他的手要是能從孫子輩公司伸到爺爺輩公司的股權里面去,《公司法》就不存在了。
我們遵循的原則就是:第一,遵紀守法;第二,打官司過程中不能托任何關系、不行賄受賄。這樣大的官司,一旦暴露出來,說咱們給哪個法官一筆錢,或者又通過中間人做什么事了,這樣的丑聞對我們的損失是巨大的。對我們來說,寧可官司輸了,我們的這些基本原則是絕對不能違背的。
我還跟戴志康(上海證大投資集團董事長,SOHO就是從該公司處收購的上海外灘8-1地塊項目股權)說,戴總,即使我們官司輸了,復星真正能耐大,讓法院判把我們40億沒收了,成為他的,我們都不能托任何關系。我們剛到上海來,我們在北京之所以能夠一步步做起來,多少競爭對手、多少人在后面盯著我們,我們的賬本多少人翻過,沒有一分錢假賬,這就是我們的原則。
發了幾十條短信,他從來不回
南都:這個爭端,將來您不怕在上海灘那邊吃虧嗎?會不會影響SOHO在上海的擴張?
潘石屹:當然他們(復星)勢力大得不得了。但對于我們來說,正義、把所有事情放在陽光下,這就是我們處理事情的原則,在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讓步,我可以退,但是不能沒有原則地去退。
我們現在已經投入255億在上海投資買地,建安費用大概是170億,總投資超過400億。在我看來,這個訴訟并不會影響SOHO在上海的發展。第一,我們非常看好上海市場。第二,上海還是很講究規矩的。這里要澄清一點,郭廣昌說潘石屹自己提出給復星“5億元補償”,我瘋了?我們買的是證大和綠城的東西,憑什么付給你5億元呢?我是提出過,我們有錢,我們可以給8-1項目公司里面多提供一些貸款,而不是付給另外一個股東。
南都:現在有沒有和解的可能,如果僵持下去,會有怎樣的結果?
潘石屹:到現在為止,復星投的現金、股本金和項目的貸款共60個億,我們投入40億。復星現在超額貸款更多,因為證大跟綠城兩家沒錢。原來我們說,等我們進去后,超額貸款不光拉平,我們會多承擔一些給項目公司的貸款。你承擔這樣大的資金負擔,何必呢?你把錢放在里面跟我們打官司,在8-1項目上我們的權益是50:50,你們打我們一耳光,你臉上感覺比我疼,這個項目不就耽誤了?所以任何事情都是和為貴。
前一段時間,媒體一直追問我們,我說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談,8-1的項目絕對不能談,為什么呢?就是為我們的和解打下一個基礎,我想別把話說絕了,最后談都不好談了。
南都:商場和為貴,有沒有想過調停解決這一爭端?你跟郭廣昌私交如何?
潘石屹:我們是盡最大的努力去和解,能和郭廣昌坐在一起談談,這是我們希望的。這個年代還要什么調停的人,真是要談,我給你打個電話就談了。此前我給他發了好幾十條短信,他從來不回。我見了他說你為什么不給我回短信,他說,老潘我不會用,我從來不發短信。
為解決這個事,我托了多少人?第一個是馮侖(萬通控股董事長),馮侖調和了好長時間。任志強(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鄭永剛(杉杉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都調和過,還有郭的同班同學叫王兵,也調和過。好多人都說和為貴,對我們來說更是和為貴。以前接觸郭總,挺沒架子的,挺隨和的。我比較喜歡這樣的人,大大咧咧的,也不太在意。一般情況下,高高興興的,我覺得挺好玩的,有時候我們開個會,講個笑話。不像有些企業家覺得自己了不起,他還是挺隨和的。可是這個事情就是做得有點過了,我真是領教了,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讓,已經退讓不了了。
不能丑化我們的價值觀
南都:外界普遍傳聞,SOHO和復星這次矛盾主因之一是8-1項目的定位,聽說郭廣昌說,你提倡發廊等有些低端的項目?你們倆產生了分歧,是這樣嗎?
潘石屹:其實是沒有什么分歧,這是無中生有。一開始我跟他們說,咱們看一下這塊地的特點。8-1項目地上地下共42萬平方米,做商業項目一定是要四通八達,這個項目前面是黃埔江,相當于一個屏障,南來北往的人到這個地方就過不去了。第二就是項目離地鐵的出口太遠,大約700米,而且未來的規劃中沒有地鐵線。這個位置做辦公樓是極好的,商業可以做上一部分,但不能夠做得太大。復星沒有做過多少商業地產項目,而SOHO已經做了很多個商業地產項目,我們的經驗是一定要量體裁衣。互聯網這么發達,人們都到網上去購物了,商業部分我希望做一些體驗型的店,像蘋果、三星這樣的體驗店,這些是網店替代不了的。這是我們當時討論的。當然,你可以說你有不一樣的觀點,你可以跟我們的價值觀不一樣,但是不能丑化我們。
南都:外界傳言,談不成潘石屹就把項目停下來。
潘石屹:這是胡說八道。我的表態永遠都是:“無論如何我們的項目不要耽誤,要竭盡全力。”為了不干擾項目的進行,我給我們公司下的指令是我們所有的人不要給8-1項目部任何指令。雖然包括項目經理吳洋都是證大項目公司的人,證大把股權轉給我們了,按理我們應該把證大的權益接過來,但復星之前已經接管了,因此我認為我們不要為此打架,發布不同的指令。到現在為止,我們公司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跟項目部聯絡,就是為了保證項目的連續性,為了保證這個項目不被耽擱。我好幾十億元都投在里面了,哪能讓這個項目就停了?這不是胡說八道嗎?這絕不是我們的指導思想。
南都:這是不是算是從業幾十年來,最棘手比較挫折的事?
潘石屹:這兩天覺得棘手和挫折,再過兩天無所謂了。 采寫:南都記者 高凌云
郭廣昌
“感覺上潘石屹還是想主導,這是問題的關鍵。”
這個項目并不需要SOHO
南都:潘石屹表示SOHO已經做了二三十個商業地產的項目,而復星沒有做過商業地產項目。雙方對項目定位的根本分歧點究竟在哪里?復星對于項目的詳細規劃設計定位和理念是怎樣的?
郭廣昌:我說過,如果這個項目一開始就是潘總一個人做,我相信他能做好。但是,這個項目在上海的外灘,重要性不言而喻,復星前期介入很深了,投入了很多精力和財力,我們也是50%的大股東,現在規劃也批了,施工天天在進行,我相信我們能做好,這個項目并不需要他。從復星投資的角度來說,我們地產現在有很多產品線,國際一流的合作伙伴也很多,商業地產經驗也很豐富。盡管這樣,我們還是抱著非常謙遜、非常小心的心態,要為外灘留下一點什么。這樣的地方,這樣獨特的案例,不是復制一些所謂的經驗就可以應付的。
南都:潘石屹曾經宣稱,復星提出的合作方式是:SOHO要收購8-1項目證大和綠城的權益,必須給復星付5億元的補償,同時SOHO多給8- 1項目公司20億元的超額股東貸款。所謂的5個億補償究竟是怎么來的?是否是復星先明確提出?
郭廣昌:潘總反復提這個問題,其實是SOH O覺得復星對這個項目貢獻巨大,自己提出來對復星有所補償,還包括股東貸款方面。但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以為,這個投資一兩百億的項目,問題的癥結就是5個億的問題?關鍵其實我說了,還是能不能一起合作的問題。他口口聲聲說合作,口口聲聲說我是朋友,但是就是不愿意當小股東,一定要50%的股份再談合作,感覺上他還是想主導,這是問題的關鍵。
利用復星壓價,勝之不武
南都:此次起訴復星認為自身在法理上有兩大保障,一是優先購買權、二是在頂層公司層面的“母協議”。不過潘石屹強調并未觸犯復星的優先購買權,且所謂的“母協議”根本不存在,那么復星手握的這個已經作為訴訟證據提交了法院的“母協議”能否完整示眾?
郭廣昌:法院有法院的程序,我們的律師已經把協議遞交給了法庭,這是證據的一部分,沒有任何疑問,對方律師也是知道的。這份協議對合資公司股東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有明確限制,約定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在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南都:潘石屹表示曾經給郭總前后發過好幾十條短信,郭總收到卻為何沒有予以回復?
郭廣昌:我們最早說過,復星加收一點股份,我們控股,保持項目穩定。他不同意。我們說50對50也可以,但是先說好怎么合作。他還是不同意。他堅持要50%,堅持要我們承認他收了50%,才跟我們談合作。我們能說什么呢?那我們只能按契約精神辦事,按優先權規則辦事。你問他什么時候給過戴總一個正式的O ffer?如果潘總出了正式的O ffer,他知會我,我們不回應,那是我們在拖。可是他為什么一直不出O f-fer,為什么一直要到證大很緊張了才出價?他其實在利用復星的存在來壓價,城下之盟,勝之不武。
南都:郭總認為戴志康給到復星SOHO的報價,是默認了優先購買權。但此舉似乎亦可以理解為,戴意在詢價或比價?復星是否可以拿出具體事情,佐證此前戴志康對“優先購買權”的實質認可?
郭廣昌:這個優先權是法律保障的,戴總和潘總也都是認的,不用多說。法律上有定義的事情,我們交給法律吧。
南都:暫時剔除目前雙方對于“優先購買權”在法理上的爭議認定,復星此前是否因為自認手握優先認購權,所以并不擔心SOHO能夠介入,因此在期間近七個月都未主動給出報價,而是在等戴志康給到一個更合適報價,未料反而被SOHO僅僅用了一個半月時間,繞開了復星優先認購權完成項目另外50%股權的收購?
郭廣昌:我們一直都是開放的心態,包括潘總說要進來,我們也跟他談,還去他的公司學習交流。但是,這個過程得到的信息讓我們比較警惕。因為SOHO一定要50%,否則不買。我們反反復復溝通發現,其實他們對商業規劃有意見,他們覺得50對50還可以分樓,甚至可以停工。不得已,我們才回到契約上來,回到優先認購權的程序上來。我們希望SOHO作為第三方去談,這樣可以避免戴總覺得復星壓價,但是SOHO遲遲沒有拿出真正的價格,我們直到簽約前一天才知道他是40億買,還是通過我們在證大的董事知道的。
雙方的價值觀完全不同
南都:在過去的兩年多,在此項目之上,復星歷經證大資金緊張以至土地預付款逾期違約、規劃未能如期獲批而推遲動工等各種驚險,而今又陷入與SOHO的復雜紛爭中。對此一路風波不斷,郭總有何深刻感受?
郭廣昌:我們做了努力,所以項目現在推進很順利,這個我很欣慰。至于股權交易的風波,曾經很憤怒,現在反而平靜了。我們的商業環境,需要更多理性建設性的聲音,要有契約精神。
南都:復星是否打算將這場很有信心的官司堅持下去,由官司來明確結果?
郭廣昌:我們別無選擇。
南都:如果雙方有可能和解,復星的條件是什么?
郭廣昌:如果說我們對SOHO的文化還有所希望,但是,談判結束后就把證大負責談判的首席代表[微博]挖到自己公司做副總裁,這讓我們覺得雙方的價值觀完全不同。 采寫:南都記者 劉楊
鏈接 外灘地王之爭始末
2010年2月1日
上海證大置業以92.2億元競得上海外灘8-1地塊。
4月25日
證大與復地(復星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同意與綠城和磐石共同在上海設立一家合資公司,開發建設8-1地塊。在這家注冊資金為10億元的公司中,證大將擁有50%的股權,而復地擁有30%的股權,綠城、磐石各擁有10%的股權。
9月13日
證大土地款二期付款逾期,開始出現違約金,每天高達460萬元(后總計違約1.86億元)。
10月7日
合資公司股東再次簽署了合作協議。復星持股50%,證大、綠城、磐石分別持股35%、10%、5%。
11月
土地款支付完畢。上海證大以95.7億元向上述合資公司出售外灘地王項目。
2011年4月30日
外灘國際金融服務中心規劃未能如期獲批,推遲動工。
8月
證大董事長戴志康對復星表示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愿意以50億接盤50%股份。
10月
規劃調整獲得批準。
11月27日
項目動工奠基。
12月28日
證大臨時召開電話董事會,宣布潘石屹出價40億元購買50%的項目股權,復星派駐證大的董事投反對票。
12月29日
SOHO中國宣布簽約,通過從證大、綠城和磐石收購股權,從而持有了上海外灘8- 1地塊50%的股權。次日,復星表示,其在此項轉讓安排中擁有優先認購權,本可以收購整塊地塊。如果優先認購權無法得到保障,將采取一切合適的法律手段維護其權益。
2012年5月31日
復星在香港交易所發布公告,已經向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獲受理。
11月29日
案件審理開庭。
“我們也是50%的大股東,現在規劃批了,施工天天進行,我相信我們能做好,這個項目并不需要他。”———郭廣昌
“為解決這個事,我托了多少人?第一個是馮侖,馮侖調和了好長時間。任志強、鄭永剛都調和過。”———潘石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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