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8月5日下午消息,就在新浪財經報道《國美董事會與黃光裕分歧加劇》之后,國美電器今日在港交所發布公告,宣布將對公司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而國美電器也在昨晚收到黃光裕代表公司要求撤銷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的信函。
公告稱,國美于2010年8月5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黃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稱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統稱“違反行為”)正式起訴,并追償由上述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就在董事局通過動議就黃光裕的“違反行為”采取法律行動后,國美昨天晚上收到黃光裕獨資擁有并為公司主要股東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shinning crown”)信函,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包括撤銷公司今年股東周年大會通過的一般授權、撤銷陳曉的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撤銷孫一丁的公司執行董事的職務,但保留他為公司行政副總裁職務等動議。
對這封信函,國美董事會稱已經做出決議,堅決反對上述要求。董事會認為,撤銷發新股的授權同時撤銷陳及孫一丁的職位,將再一次對公司業務的穩定和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破壞,極大限制管理層獲取資本的靈活性,并限制了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而導致公司在極具競爭的市場環境里面對競爭對手時處于明顯的劣勢。
國美董事會同時認為黃光裕提名的董事候選人根本不具備陳曉及孫一丁深厚的相關經驗和行業普遍認可的領導力。
雖然董事會主席與總裁職務分開,黃光裕案情日漸明朗看起來對國美都是利好,但實則不然,新浪財經昨日自權威渠道獲悉,由于多種原因,國美董事會與黃光裕的分歧進一步加劇,國美或再度陷入危機。
黃光裕案情漸明后的6月28日,國美電器宣布將董事會主席與公司總裁的職位分開;董事會任命原公司常務副總裁王俊洲為公司總裁并繼續擔任執行董事,陳曉則繼續擔任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
國美電器董事會對此事公開表態是:分開主席和總裁的職位能進一步強化管理效率。雖然這被外界視為以陳曉為主的董事會主動釋權的信號,但事實上并非如此。
可靠消息顯示,黃光裕本人由于案情逐漸明朗,加強了對股權的控制,導致與董事會的矛盾加劇,在此現狀下,國美又一次陷入了危機之中。
事實上,國美董事會與黃光裕的分歧始自今年五月。2010年5月11日,在國美電器召開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黃光裕在12項決議中連續投了五項否決票,包括委任貝恩投資董事總經理竺稼等三人為非執行董事的議案。國美電器之后緊急召開董事會。董事會一致同意重新委任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會。
就此,黃光裕與國美董事會及管理層的矛盾公開化,分析稱這意味著現有的管理層與黃光裕已經不在同一條戰線。
國美于聯交所的股票將于2010年8月6日上午9點30分起恢復公司股票買賣的申請,已經遞交聯交所。
國美電器今日在港交所發表公告稱,其股份將自2010年8月5日上午起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有關股價敏感資料。
以下是港交所今日晚間發布的公告。
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1)條發布的公布及恢復買賣
本公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的規定發布。
對黃光裕先生提出的索償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國美”或“公司”)公布,經過去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決議,對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行董事,即黃光裕先生(“黃先生”)進行法律起訴,其中包括,就關于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稱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統稱“違反行為”),尋求賠償。
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黃先生的上述違反行為遞交傳喚文件以正式起訴,并追償由上述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董事局將根據上市規則在適當時間就針對黃先生的法律起訴的重大發展發布進一步公告。
收到黃光裕先生獨資擁有的公司的要求信函
公司同時公布于董事局通過動議就黃先生的違反行為采取法律行動后,公司昨天晚上約七時三十分及今天早上從黃先生獨資擁有并為公司的主要股東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shinning crown”)收到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動議的信函(“要求信函”):
-撤銷公司今年股東周年大會通過的一般授權
-撤銷陳曉的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
-撤銷孫一丁的公司執行董事的職務,但保留他為公司行政副總裁職務
-提名鄒曉春為公司執行董事
-提名黃燕虹為公司執行董事于要求信函里,Shinning Crown指稱近一年來公司業績下滑,并將此歸咎于由陳曉先生領導的董事局管理不當,Shinning Crown從而提出撤銷陳曉先生及孫一丁先生于董事局現在的職位。
Shinning Crown已說明除非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集臨時股東大會,Shinning Crown會基于自己擁有公司已發行的普通股權10%以上的權力按公司的組織章程及百慕達公司法1981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動議。
在需要就臨時股東大會發出通告之前,按百慕達公司法1981,公司有不超過二十一天的時間去正式考慮對要求信函的回覆。不過,董事局已于今天開會考慮并對要求信函提供初步的回覆。董事局一致相信要求信函申索的動議沒有理據且是單一股東個人利益驅動的。董事局對現任的管理團隊有充足的信心并相信管理團隊始終,并將繼續以兼顧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的原則來決策和行事。
黃先生的逮捕及其后就經濟罪行的定罪對公司產生了嚴重的負面不確定因素,并且不可避免地在某種程度上持續對公司的業務產生重大的不良影響,特別是嚴重限制公司的資本融資能力。為了應付這一系列挑戰,在由陳曉先生領導的董事局的指引下,管理團隊及員工共同努力,成功恢復國美的財政穩定及業務運營的強勁勢頭。管理團隊及員工團結一致經營業務,改善深化與客戶及供應商的關系,并審時度勢地打造了新的發展策略。
因此,董事局堅決反對撤銷陳曉先生及孫一丁先生的現在職務并視該撤銷為沒有理據之舉。因為,這將于公司剛顯示步出由于從黃先生的逮捕及定罪所帶來的困局的跡象后再一次對公司業務的穩定性及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和潛在的破壞。另外,在尊重有關人士的前提下,董事局認為黃先生提名的候選人缺乏和陳曉先生及孫一丁先生所擁有的深厚的行業經驗和業內普遍認可的領導力。
董事局亦堅決反對撤銷公司數月前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中獲股東批準公司發新股的一般授權。撤銷該授權將嚴重限制管理層對獲得資本的靈活性并將限制公司的營運及未來的發展潛力,進而導致公司于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處于明顯的劣勢。
自去年引入貝恩資本(“貝恩”)作為公司的策略性投資者后,公司與貝恩團隊的合作無間,貝恩除了為公司帶來資金,更引進國際的行業知識及嚴謹的企業治理守則,解決了公司急需的同時也給公司注入了活力。
在未來的幾周,陳曉先生將會詳細陳述在貝恩支持下所制定的國美新戰略,以進一步拓展公司的網絡和增強其零售能力。董事局相信國美業務的持續發展前景光明,基于良好的經濟背景和未來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在一個未完全成型、快速發展的中國市場中,董事局相信國美將繼續引領行業的發展。
董事局一致相信,黃先生,透過S hinning C rown,的行為在整體上并不代表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由董事局主席陳曉、總裁王俊洲所領導的現有管理團隊所組成的謹言慎行、全情投入的職業經理人,才能更好地服務于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董事局強烈呼吁股東們在這一時刻給予公司支持。董事局將及時告知股東此次事件的最新的發展。
鑒于要求信函中的兩項動議分別提及撤銷陳曉先生作為董事局主席和國美執行董事的職務,撤銷孫一丁先生作為國美執行董事的職務,孫一丁先生和陳曉先生放棄就此事項于今天的董事局會議進行投票。另外,因為另一位董事伍健華先生亦是S hinning C rown,要求信函的要求人的董事,所以伍健華先生亦放棄就要求信函的全部動議于今天的董事局會議進行投票。
恢復買賣
本公司于聯交所的股票已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暫停買賣。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恢復公司股票買賣的申請,已經遞交聯交所。
承董事會命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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