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樊婷/文
SACOM(大學師生監察天良企業行動)新聞發言人指出,選擇玖龍紙業作為調查的對象,就是因為張茵在兩會期間發表的對《勞動合同法》不支持的聲音。這份報告讓很多指責張茵兩會提案動機的人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為富人說話”,張茵備受指責
2008年3月,中國前女首富張茵的名字和新《勞動合同法》綁在了一起。作為政協委員,張茵在全國人大政協兩會上提出了三項議案:“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降低富人稅負”、“對企業進口環保設備給免稅過渡期”。
除政協委員以外,張茵的身份是玖龍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正因為多重身份,她的三項議案掀起了軒然大波,將張茵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3月4日,在全國政協的小組討論會上,一位教育界的女委員對張茵的議案提出了異議。她認為張茵的議案如通過將使張茵直接受益,“政協委員應該有一個定位,你既然處在這個平臺上,你的話語就不能只代表你所處的利益集團。”這位女委員還為政協委員定位援引了賈慶林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大會上所作的報告:“各級政協委員是各界群眾的代表人士,應該具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崇高境界,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必須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民政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政協要努如此一來,張茵既有違政協委員的職責和要求,還缺乏一份兼善天下的情懷。“為富人說話”,這也成為張茵備受指責的首當其沖的理由,其議案的合理性反倒被擱置一旁。
倒張派振振有詞,人民網網評稱:“作為一位公民,在當前政治清明、民主進步的時代,只要不違背法律,當然可以暢所欲言乃至信口開河。然而,一旦當選為政協委員,就要轉換角色,就要換位思考,就要升華自我,跳出本人、本企業、本集團、本階層的利益,胸懷天下,心系民眾;一旦走進人民大會堂,就是在參政議政,就是在建言獻策,就是在共商國是,而不是販賣私心,兜售私欲,謀求私利。一個肩負民意、不辱使命的政協委員,絕不能夠只站在自己立場上為自身利益喋喋不休。”
張茵的利益集團是否屬于“民眾”?
這又回到了對“政協委員”的定義上。中國政協的官方定義是:“在中國政協中,各民主黨派可以就國家和地方大事和多黨合作中的重大問題,以本黨派名義通過多種形式發表意見,開展政治協商,同共產黨實行互相監督,促進共產黨執政能力的提高和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加強。”
按照此定義,政協會議既歡迎所有的不和諧聲音,也歡迎代表各自黨派利益的意見,那么即使張茵為自己的利益集團說話也并無不妥之處。
以上對張茵的指責還有一個致命的錯誤,即政協委員應該為民眾說話,那張茵的利益集團又是否屬于“民眾”的范疇之內呢?顯然是的。同樣帶著利益集團訴求的農民工代表、村醫代表等,卻受到輿論的一致贊揚,稱這是“民主的真諦”。
指責張茵者說她只代表自己的利益集團,而張茵又極力說明自己是從更多人的利益考慮的。其實張茵就是代表自己的利益集團又怎么了?現代社會是利益多元的組合體,同時“世界也是平的”,不論是國際還是國內,你中有我,我中也有你,替股市說話,也是替炒股的出租車司機說話。能代表一部分人說話,總比誰也不代表,徒有大而無當的空論有用。社會格局就是在這種互相爭議、互相制衡、互相博弈中完成的,好比價格的發現,好比輿論的形成,是“對沖”出來的。
學生指玖龍紙業是“血汗工廠”
5月,對張茵議案的爭議再度引爆。4月中旬,SACOM、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及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聯合發布了一份《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廠報告》,直指張茵旗下的玖龍紙業是“血汗工廠”、“港企之恥”。
SACOM的新聞發言人指出,選擇玖龍紙業作為此次調查的對象,就是因為張茵在2008年兩會期間發表的對《勞動合同法》不支持的聲音,所以認為其工廠在用工方面可能比較苛刻。報告公布后,張茵和玖龍紙業開始遭到媒體和網絡的聲討。
這份報告讓很多指責張茵兩會提案動機的人有了更充分的理由——張茵是在為其自身、更具體的說是玖龍紙業違規謀利。如果說張茵代表其利益集團提議無可厚非,但利用政治身份來違規謀私利顯然難以為人所接受。
新《勞動合同法》引發廣泛爭議
張茵及勞資問題的白熱化反映了社會各方對新《勞動合同法》的高度關注和爭議,張茵事件更像是各方情緒表達和利益博弈的突破口。
早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商務部前往香港解釋新法,就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張茵更是急不可耐地上前陳情呼吁慎重。當時一同與會的公會人士也指出,新法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連同其它針對加工貿易措施,估計過年后將有多家港商會縮減規模或結業。
擔憂的不止是張茵。2007年年底出現了多起勞資沖突案例,以沃爾瑪突擊炒人、華為7000員工“自動離職”等為典型。顯然,新法撼動的不止是玖龍一家公司的利益,張茵的議案得到了37名政協委員的支持。此外,常州長興集團董事長湯燕雯、宗申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左宗申等也都遞交了提案要求修改新法。
不僅如此,新法在經濟學界和法學界等也受到了廣泛爭議。茅于軾對新法持支持態度:“勞動力成本低廉是中國的比較優勢的說法,只是從生產力角度而言,在我看來這正好是中國的劣勢。試問,發展生產力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改善人的生活,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如果為了提高產業競爭力,刻意壓低工人工資,則是本末倒置。”
張維迎持反對態度,他認為,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中國經濟的打擊將是災難性的,可能只有到惡果出現時,大家才會真正開始反思這一法律。保護勞動者利益的最關鍵因素,是企業之間爭奪勞動力的競爭,而不是政府制訂的勞動法律。張五常也措辭激烈,稱新法是他所知道的唯一的在經改過程中的政策大錯,對市場有巨大的殺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