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底為還貸高峰,2002年9月至12月共償還銀行貸款2.4億元人民幣(主要為增發項目過橋貸款),因此公司資金極度緊張。另因銀行原先談妥的還貸計劃中途變化,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導致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杭州市天水支行借入的長期借款5750萬元未能按期償還(借款期限為1999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8日)。公司為此與該行進行了積極的磋商,并提交了還款計劃書。由于上述原因,華夏銀行杭州分行之江支行認為我公司財務狀況不佳,遂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本公司提前歸還其4000萬元貸款(該貸款到期日分別為2003年7月和8月)。此后,引起各銀行的連鎖反應,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市城東支行、福建興業銀行杭州分行余杭支行、廣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相繼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總金額為8400萬元人民幣。本公司目前正與上述銀行進行磋商,以期能妥善解決。
    上述訴訟事件除華夏銀行訴訟已確定了開庭時間外,其他銀行訴訟開庭日期尚未確定。本公司正在與其協商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但公司目前資金相當緊張,公司無法保證能否妥善解決此次財務危機以致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業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披露有關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