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3年1月27日在杭州西湖國賓館2號樓會議室召開。參會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7471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8.0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王宏聲董事長指定的董事楊宇甍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關于推薦王宏建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同意67471000股,占有效表決股數的100%;不同意0股;棄權0股。
    該議案的詳細內容見2002年12月26日的《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趙清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以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及形成的決議符合中國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