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二屆十二次監事會會議于2002年1月4日在杭州西湖國賓 館33號樓會議室召開,應到監事三名,實到監事二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戴昕監事主持,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國證監會杭州證券監督特派員辦事 處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報告》, 監事會認為中國證監會杭州證券監督特派員辦 事處此次巡檢有力地促進了公司的規范運作, 監事會將監督促進公司整改措施的落 實情況。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00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