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杭州特派辦對公司巡檢時所提出的意見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 要求,公司章程尚有個別條款需作如下修改:
    1、對第七十二條進行修改
    第七十二條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參與投票表決, 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 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 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 明。
    本條修改為:
    第七十二條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參與投票表決, 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 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 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 明。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時,關聯股東應在股東大會審議前主動提出回避申 請;非關聯股東有權在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前向股東大會提出關聯股東 回避申請,并提交股東大會進行表決,股東大會根據表決結果在會議上決定關聯股 東是否回避。
    2、對第七十九條進行修改
    第七十九條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 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
    本條修改為:
    第七十九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以上 的股東有權提名董事候選人。經公司提名委員會審核確認后,提交股東大會選舉決 定。選舉采取多數投票制。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 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
    3、對第一百零八條進行修改
    第一百零八條董事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
    本條修改為:
    第一百零八條,董事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 事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退席回避不參加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 權的票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票數。
    4、另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第三十九條進行修改
    第三十九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 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本條修改為:
    第三十九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在將其持有的股份進 行質押(包括一次性質押和多次質押累計達到5%股份的股東)之前,應向公司作 出書面報告,獲得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同意之前,不得進行質押。
    違反以上規定,視為未授權,質押無效。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