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7年度股東大會于1998年4月17日在杭州西湖國賓館召開, 出席會議 的股東代表16人,代表股份1230562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69.33%,符合《公司法》 與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大會審議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公司199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 告;
    二、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公司199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 告;
    三、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公司199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四、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公司199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1997年度實現凈利潤為38976768.97元,提取10%法定公積金3897676. 90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897676.90元,提取30%任意盈余公積金11693030.69 元,加上96年度結轉未分配利潤9903616.98元,共計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29392001. 46元,按九七年度末總股本177505386股為基數,對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0 .50元,其余20516732.16元轉下年度分配。
    具體分紅事宜授權董事會辦理。
    五、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六、以占出席會議全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通過了授權董事會對一次性投資 額低于公司凈資產10%以下項目有決定權的決議。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