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接到有關法律文書,據此公司就有關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與武漢躍信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事項
    關于公司與被告武漢躍信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躍信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公司已在2004年4月30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進行了公告,編號為臨2004-013,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了一審判決,據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武民商初字第102號的民事判決書,其主要內容為:(一)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二)被告躍信公司返還本公司貨款1000萬元;(三)被告躍信公司賠償本公司占用貨款利息損失(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自2001年12月7日起計算至本判決書生效之日止);上述款項均應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五日內付清。案件受理費60010元,由被告躍信公司負擔。
    二、關于訴訟事項開庭時間的公告
    原告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本公司為第一被告湖北廣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幣5000萬元中的3200萬元及利息2693968.70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2004)金中民二初字第91號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司在2004年6月16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進行了公告,編號為臨2004-016,該案開庭時間改為2004年7月9日。現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該案開庭時間再改為2004年07月26日。
    本公司將根據該等案件的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