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接到有關法律文書,據此公司就涉訴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1、工商銀行武漢市東西湖區支行訴本公司為湖北廣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借款合同擔保案,現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本公司對借款本金人民幣2000萬元及利息和自2003年4月22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并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的罰息、1000萬元及利息和自2003年4月22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并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的罰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工商銀行武漢市洪山區支行訴本公司為湖北聲廣實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擔保案,現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本公司對原告應償還的借款本金人民幣1500萬元金額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上述擔保涉訴事項本公司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將確認為預計負債,并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這將進一步加劇公司財務困難,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帶來不利影響。本公司將視該等債務償還情況而采取相應應對措施,并按規定及時披露有關信息,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