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接到有關法律文書,據此公司就有關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與興業銀行杭州余杭支行訴訟事項
    公司日前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杭法執字第258號執行通知書,本公司與興業銀行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簡稱余杭支行)1500萬元借款糾紛一案已調解結案,該案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余杭支行現申請執行,法院要求公司于2003年6月23日前履行交納執行案款、案件受理費、申請執行費共計15315231元的義務。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延遲履行,債務利息將加倍計算,直到執行完畢之日止。
    二、關于與廣發銀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訴訟事項
    關于公司與廣發銀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以下簡稱西湖支行)借款合同糾紛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了(2003)杭民初字第65號的民事判決書,其主要內容為:(一)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歸還西湖支行借款本金1100萬元,支付利息81500.94元;(二)西湖支行對以折價或拍賣、變賣擔保方上海聲廣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8萬股社會法人股股權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三)擔保方對本公司還款承擔連帶責任;(四)駁回西湖支行的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用合計123621元由本公司承擔。
    該等法律文書生效并執行后,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將帶來不利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