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有關法律文書,公司因對外擔保而涉及訴訟,其有關事項如下:
    1、公司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武經初字第00205號、(2003)武經初字第00206號應訴通知書,原告工商銀行武漢市東西湖區支行訴湖北聲廣網絡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其提前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2000萬元及利息、1000萬元及利息,本公司因與原告簽訂6000萬元最高額保證擔保的《最高額保證合同》,需履行連帶保證責任。開庭時間分別為2003年06月09日、2003年06月10日。
    2、公司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3 武經初字第00207號應訴通知書,原告工商銀行武漢市洪山區支行訴湖北聲廣實業有限公司,要求其提前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2000萬元及利息,其中1500萬元本公司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需履行連帶保證責任。開庭時間分別為2003年06月11日。
    如果法院裁定湖北聲廣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湖北聲廣實業有限公司提前還貸而該等公司不能償還,本公司將承擔連帶責任,從而使公司財務雪上加霜,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帶來不利影響。本公司將及時公告事情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