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公司涉及訴訟的調解公告
    我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杭民二初字第46、47號民事調解書。關于原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以下簡稱之江支行)與我公司借款糾紛案,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1、我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前歸還之江支行借款本金1500萬和2500萬元及自2003年3月21日起至2003年5月30日止的利息。2、案件訴訟費用本公司負擔375500元,之江支行負擔50000元。該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關公司股東股權凍結的公告
    上海聲廣投資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持有本公司社會法人股3373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9%。該公司因與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債務糾紛而被凍結的其所持有本公司的33730000股社會法人股已解除。另該公司因與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發生債務糾紛,其持有的本公司33730000股社會法人股已被凍結,凍結期限為2003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8日。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該等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按有關規定,及時披露有關信息。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