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證監會發布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內應當在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和管理層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持續經營相同的業務,因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增資或減資以及其他重大資產重組行為,導致發行人的業務發生重大變化的,有關行為完成滿三年后,方可申請發行上市。
上市時已知悉實際控制人變更這一事實的至少包括5個方面:
2010年3月27日,江蘇三友披露,公司26日接控股股東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通知,因友誼實業原控股股東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將其持有的友誼實業53.125%股權轉讓給張璞(江蘇三友董事長)等9名自然人,友誼實業控股股東由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變更為自然人張璞,后者也由此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詳細]
2004年6月5日,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與張璞、常曉鋼、謝金華等9人簽署了《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的標的是南通市紡織工業聯社所持有的南通友誼實業有限公司53.125%股權。[詳細]
本次權益變動前友誼實業股權結構
本次權益變動后友誼實業股權結構
江蘇三友的6年造假路,走得相當“不容易”,至少有13份法律文書涉嫌造假和虛假陳述。頗為諷刺的是,2006年,該公司還被評為 “信息披露優秀上市公司”。 [詳細]
最早造假的,就是極為重要的《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第58頁的發行人參控股公司結構圖上顯示,聯社持有友誼實業82.90%股份,這涉嫌IPO材料造假。[詳細]
從2005年8月18日公布上市后首份半年報起,歷年的半年報、年報中,提到公司實際控制人時,均寫明是聯社,顯然這是虛假陳述。比如在2008年年報第12頁的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和控制關系示意圖中,寫的就是聯社持有友誼實業82.90%股份。2009年半年報第9頁,依然寫著:“截止本報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仍分別為南通友誼、南通紡織工業聯社。” [詳細]
江蘇三友是2005年5月18日上市的,上述股權轉讓發生在2004年6月也就是上市前,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了公司招股說明書,在招股說明書的53頁發起人簡介中,公布友誼實業上市前有兩次股權變更:一次友誼服裝廠改制,一次是工會持股轉讓,但對于上述股權轉讓也是一字未提。
雖然公告中稱2006年才完成的工商登記,但是2006年的公司公告,也沒有公布上述股權轉讓消息。即使是2008年的年報,也明確寫到,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仍分別為友誼實業、聯社。而年報還明確顯示聯社持有友誼實業82.9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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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稱,江蘇三友涉嫌欺詐上市一事,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目前,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詳細]
2005年發行上市時為何隱瞞實際控制人變更事宜?事隔5年后又因何將此事公之于眾?就在投資者最需要獲悉“造假門”幕后實情之際,江蘇三友及公司高管卻集體沉默,其“反常舉動”似乎預示著,真相遠非公司此前公告中所描述的那樣簡單。[詳細]
皮海洲:江蘇三友造假上市 保薦機構“保”了啥:江蘇三友造假上市是對新股發審機制的嚴厲拷問。江蘇三友事件拷問的也不只是新股發審機制。江蘇三友是在中小板上市的,而中小板自2004年6月25日正式推出以來,深交所就一直致力于將中小板打造成 “誠信板”。江蘇三友事件的發生,無疑是對“誠信板”的極大諷刺。[詳細]
曹中銘:應勒令造假上市者火速退市:監管部門應該勒令江蘇三友回購市場上所有中小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手中持有的股份,并實施注銷。對于原發起人股東已經減持的股份,同樣由其購回。對由于因江蘇三友造假上市所導致的投資者損失,由上市公司按照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與規定全額賠償。[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