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銳 ○編輯 全澤源
盡管2016年整體業績實現盈利,但這依然無法掩蓋浙江廣廈主業經營不佳的現實。日前,上交所向浙江廣廈發出年報事后審核問詢函,問詢關注點便聚焦在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財務會計信息等三大方面。
根據浙江廣廈過往年報數據,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分別為-3.3億元、-8.4億元和-1.9億元,顯示出公司主業持續盈利能力較差。基于此,上交所要求浙江廣廈說明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主要因素及其未來發展趨勢,以及未來改善持續經營能力的具體措施,并就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做出有針對性的特別風險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主業經營方面,浙江廣廈2015年9月正式提出三年內退出房地產行業的轉型策略,此后則通過加快銷售去化和整體股權出售的方式來逐步退出房地產業務。然而,2016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房地產業務和影視業務分別實現收入15.39億元和1.26億元,即房地產業務收入仍然是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面對這一狀況,上交所遂要求浙江廣廈說明后續轉型安排;同時要求公司結合目前相關區域市場情況和公司房地產項目情況,說明三年內退出房地產行業的可行性,并就相關不確定性風險作出充分提示。
除所涉及的持續經營能力相關問題外,浙江廣廈年報中所披露的一些財務信息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
年報顯示,浙江廣廈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71.71%,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額占年度采購總額的74.31%,兩項數據與一般房企存在較大差異。上交所由此要求公司以列表形式補充披露其前五名客戶的名稱、主要銷售產品、銷售日期和銷售金額,并提供相關業務合同,以及公司前五名供應商的名稱、主要采購產品、采購日期和采購金額,并提供相關業務合同。與此同時,浙江廣廈還需補充披露公司主要銷售客戶與供應商之間,及其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及其他應當說明的關系和利益安排。
2016年年報同時顯示,浙江廣廈報告期內應收賬款達到2.2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約1822.17%。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房地產銷售模式說明應收賬款大幅增長的原因;同時結合公司的回款政策,評估并披露應收賬款的回收風險。
此外,監管部門還比較關注浙江廣廈早前實施并購后所帶來的“后遺癥”。2014年,浙江廣廈高溢價收購了關聯方的影視資產。如今來看,廣廈傳媒2014年至2016年凈利潤分別為3663.34 萬元、760.44 萬元和2670.46 萬元,僅為3年承諾數的36.73%。對此,浙江廣廈稱實際盈利與預測差異的主要原因為“一劇兩星”“一晚兩集”等政策的影響。針對上述解釋,上交所則要求公司結合相關政策的出臺時間與公司重組時間,說明前期重組是否對相關政策變化作出審慎評估,且廣廈傳媒當時的定價是否充分考慮了相關政策調整的影響,并要求公司進一步明確相關業績補償款項的支付情況及后續補償支付的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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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秋菊 SF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