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吳曉靈:希望證券法修訂二審稿對核心問題達成共識
⊙本報兩會報道組
證券法修訂即將進入二審,注冊制、功能監管、證券定義的擴展等問題被認為是修法的核心問題。不過,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昨日早上在接受上證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這些核心問題二審能否達成共識,現在還無法確定。
在3月4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大會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披露,根據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應該能夠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
證券法修訂草案2015年4月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為初次審議,之后的2015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時至今日,初審已過近兩年。
傅瑩說,證券法的修訂關系到我們國家資本市場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所以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也關系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特別是2015年證券市場異常波動后,暴露出一些新問題,需要總結經驗教訓,重新進行論證,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也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了重新研究,對證券法修訂草案重新做了修改。
據吳曉靈介紹,一審稿加大了信息披露的力度,加大了對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和關聯交易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留下了發展的空間,同時也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保護力度,增加了救濟渠道,加強了監管當局的監管手段。可以說,一審稿在前述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績。
但吳曉靈說:“證券法修法的一些關鍵問題,比如證券定義的擴展(如集合投資計劃是屬于證券),以及在綜合經營背景下如何實行功能監管的問題,當時就沒有達成共識。”
吳曉靈指出:“在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后,對很多問題有了成功的經驗,也有了更多的爭議,比如說如何對待金融衍生品、如何對待股指期貨等。經過近兩年的研究,應該說在很多問題上取得了一些共識,起碼對于一審稿中的一些內容,比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打擊造假、保護投資者、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大中介機構責任、增加監管手段等內容,估計應該保持下來,而且能夠有所前進。”
對于注冊制、功能監管以及證券定義的擴展等問題,吳曉靈說,因為牽涉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等更深層次的問題,因此在二審稿能否達成共識,有所前進,現在還無法確定。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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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文偉 SF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