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6年6月29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三樓黃山廳(東安路8號)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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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表決方式為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夏旭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會秘書湯愛娣女士出席會議,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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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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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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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提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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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議案名稱:公司2016年預計日常經營關聯交易金額的提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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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獨立董事作述職報告。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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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1、公司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公司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3、公司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4、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提案;5、公司2016年預計日常經營關聯交易金額的提案。其中提案5關聯股東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廠(集團)有限公司回避表決。上述議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李志強 、龔嘉馳
2、 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臨時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關于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四、上網公告附件
《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關于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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