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豐原藥業股票代碼:000153公告編號:2016—056
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原藥業”或“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和2016年6月14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和巨潮資訊網上分別刊登了《關于召開2015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和《關于召開2015年度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3、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4、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6年6月16日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6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時間為:2016年6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為:2016年6月15日15:00至2016 年6月16日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辦公樓四樓會議室。
3、會議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何宏滿。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出席情況
公司總股本312,141,230股,出席現場會議和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6人,所持(代表)股份95,295,52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0.5296%,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所持(代表)股份85,653,52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7.4406%;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11人,所持(代表)股份9,641,99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0890%;出席本次會議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所持(代表)股份241,998股。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二)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三)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四)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財務決算的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五)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六)審議通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七)審議通過《關于2016年度公司申請銀行貸款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5,081,12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同意27,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4050%;反對214,3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8.595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上述議案相關內容刊登于2016年4月28日的《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三、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聽取了公司獨立董事2015年度述職報告。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安徽徑橋律師事務所委派常合兵、侯洪玉律師予以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安徽徑橋律師事務所關于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