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提案和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的時間:2016年6月2日上午9:30時;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6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6月1日15:00至2016年6月2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表決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李樹朋
6、計票人:趙磊、馬紅磊
7、監票人:匡洪濤、李燕
8、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77人,代表股份135,757,12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45.79%。
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24,599,74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2.03%;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代表73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1,157,38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76%。
2、參加本次股東大會投票的中小股東75人,代表股份11,193,23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3.78%。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季猛、宿揚帆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35,742,02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數(以下簡稱:表決總數)的99.98%;反對5,6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9,5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78,1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87%;反對5,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5%;棄權9,5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8%。
2、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35,721,726股,占表決總數的99.97 %;反對5,6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2%。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7,8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8%;反對5,6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5%;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3、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135,721,726股,占表決總數的99.97 %;反對5,6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2%。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7,8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8%;反對5,6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5%;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4、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以公司總股本296,451,96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5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
同意135,733,026股,占表決總數的99.98 %;反對3,8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20,3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1%。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69,1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78%;反對3,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3%;棄權20,3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18%。
5、2015年度報告及摘要
同意135,721,726股,占表決總數的99.97 %;反對5,6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2%。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7,8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8%;反對5,6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05%;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6、2016年公司與中通汽車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議案
同意67,343,482股,占表決總數的99.94 %;反對13,200股,占出席有表決權總數的0.02%;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4%。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0,8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2%;反對13,2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12%;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關聯股東中通汽車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回避表決。
7、關于確認2015年審計費用及聘任2016年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135,714,126股,占表決總數的99.97 %;反對13,200股,占表決總數的0.01%;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2%。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0,2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2%;反對13,2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12%;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8、2016年公司與山東省交通工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議案
同意67,343,482股,占表決總數的99.94 %;反對13,200股,占出席有表決權總數的0.02%;棄權29,800股,約占表決總數的0.04%。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11,150,836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99.62%;反對13,2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12%;棄權29,800股,占中小股東表決總數的0.27%。
關聯股東中通汽車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回避表決。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季猛、宿揚帆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等有關事項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3日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