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識別號能否起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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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識別號能否起到實效#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核心內容是建立覆蓋企業和自然人的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稅務部門通過納稅人識別號進行稅務管理,要求“納稅人簽訂合同、協議,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動產登記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應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有人認為覆蓋自然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將有力保障稅改,有人則對納稅人識別號的實際作用持保守意見。
在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中,間接稅占絕大部分比重,直接稅所占比重則較小,難以實現稅收對收入差距的調節作用。自然人將有納稅人識別號,為推進直接稅改革準備條件。同時,明確自然人自行申報制度,實際上也就是強化了納稅人的主體地位。
@劉劍文: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建立,用納稅人識別號串聯起各方面的信息,為未來房地產稅法制定、個人所得稅法的完善打下堅實的基礎。同時能促使納稅人關心稅用到哪里去了,從而激發公眾的參與、表達和監督意識。
@周序中: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較單一,容易監管,而很多富豪、老板可以想方設法把自己的資產表現為不可監控的形式,稅務部門很難確認他的收入,因而也就無法應收盡收。有了納稅人識別號后,就可從單純的收入角度監管變為收入和消費、支出等多個角度共同監管,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納稅公平的問題。
@張斌:納稅人識別號可以有效清理灰色收入,特別是規范電商的納稅。國家并沒有給電商免過稅,但是一些中小電商因沒有適合的稅務登記類型,而相關信息又不在稅務機關掌握范圍,因而造成了電商免稅這種局面。
實行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對于稅改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技術性作用,要落實直接稅機制,需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需要整個政府部門網絡系統的打通;如要規范電商的繳稅,更需要金融機構、第三方平臺和行政機關加強配合。
@陳建東:向淘寶上的個人賣家征稅類似向線下的個體戶征稅,除了納入納稅人識別號制度,更需要監管部門的配合。因為交易信息的采集是難點,真實數據難以獲得,必須要諸如淘寶等第三方平臺的信息披露配合。但賣家信息又是平臺最寶貴的資源之一,披露環節還是比較復雜的。
@方雨:目前微商的收入也處于稅收監管之外的灰色地帶,很多微商都是在微信上做信息展示,再通過個人銀行賬戶轉賬,這方面數據不在微信上,所以也無法披露。實行納稅人識別號只是從法律上規定了他們需要繳稅,但是如何保證不漏繳少繳,還需要更加具體、有效的辦法。
@匿名淘寶店主:對于我們淘寶店征稅不能以實體經濟同樣的稅賦對待。電商商品定價低,目前年銷售超過80萬的增值稅稅點17%,大部分電商是達不到這個毛利率的,不知道納入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體系后,會否能夠實現稅賦上的區別對待。
微 吧
全總公布公司福利“全攻略”
就在大家憂心“年終獎”會因為反腐背景變成鏡花水月時,1月9日,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稱“全總”)有關負責人就“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等大眾關心的問題做出了細節性的解釋,明確了過年過節工會怎么發福利、慰問品。2014年7月,全總曾下發通知,明確工會經費可作為職工福利來源,但如何發放還有疑問。全總解釋,中央的八項規定,反的絕對不是職工的正常福利。不能在節假日,“涼”了職工的積極性。
“逢年過節”都是什么節?
全總首次明確“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7個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另外,全總還表示,可以利用工會會費向過生日的員工贈送蛋糕等慰問品。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有?
全總明確了基層工會可以利用會費組織觀看電影,開展文藝匯演、體育比賽、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支付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以及用于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等等。以貨幣形式發放的住房、通訊、交通、節日補貼算在工資中,不算福利。
哪些福利不可以有?
全總規定不可以有的福利包括:購物卡、代金券等,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違規設立“小金庫”,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截留、挪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福利可以發多少?
全總認為,關于“少量”的標準問題,則由各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一些基層工會對員工“節日慰問品”做出“人均不超過400元”的規定。用工會會費開展集體活動,如果會費不足,可用工會經費補充。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按當地工作餐標準。
@濱海青年的主場:確實,不應把八項規定與職工合法權益對立。反四風,反的是見不得光的錢權交易、見不得人的奢華消費,幾時起,竟牽連普通職工的合法福利、原本簡單的過節企盼?八項規定的初衷,是要讓公權收斂,讓公眾溫暖。
@白云六月:為什么現金形式的不能算在福利之中而要算在工資總額里?每次過年過節發的東西都相似,家里攢了一堆作為福利的洗衣粉洗衣液,為什么不能發現金讓我們按照需要選擇購買?不知道在單位采購中又會出現什么腐敗問題呢?
@大泡花生:規定是不錯,關鍵在于落實和執行。去年反腐風暴緊,據我所知多家央企和事業單位都停了很多福利,我們單位的過節福利也被并入人力資源的行政支出中了,還有一個部門因為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福利被扣,但是福利應該同業績掛鉤嗎?落實過程的具體問題還需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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