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當局領導人李登輝被控“國安密賬案”,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jīng)上訴,“高院”20日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擬適用速審法而定。同案被告劉泰英部分,臺灣“高等法院”改判3年徒刑,可上訴。
“法界”人士指出,李登輝部分,適用速審法而可望無罪確定,因為依照速審法第9條規(guī)定,二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上訴將有所限制,必須“法令”抵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是違背判例。中新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