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楊陽騰報道:為適應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建設需要,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日前出臺《前海深港合作區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辦法》。
根據《辦法》,前海深港合作區將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分類管理:在授權權限范圍內,對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且符合前海深港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實行備案管理;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實行核準管理;對外商投資企業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及前海深港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規定以外及授權權限范圍外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外資管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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