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蘭君子
28日,國家審計署發布公告,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此消息雖然簡短,但卻觸及了敏感的地方債問題,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
對此,受訪專家表示,雖然審計署沒有披露更詳盡的內容,但此時展開審計,可見政府對地方債的風險已高度重視。
政府性債務統計將全面展開
相比以往地方債審計,此次審計最大的不同是這次審計內容將有可能包括鄉鎮一級的政府負債。記者發現,當前,我國地方債的主要表現形式為:以地方融資平臺為借債主體,以銀行信貸為主要資金來源,地方政府負有主要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債務。由于地方債的總體規模和壞賬率及其影響一直處于較為模糊的狀態,因此被認為是金融領域乃至經濟領域里最大的一個不確定因素。而原有的地方債統計只包含了縣級以上行政單位的負債,此次審計內容有可能將鄉鎮一級的政府負債納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不是審計署第一次對地方債務進行審計。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間,審計署曾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達38475.81億元,比2010年增長12.94%。
從債務舉措主體來看,2012年底債務余額中,融資平臺公司、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舉債的債務分別占45.67%、25.37%,仍然是主要的地方債舉債主體。從債務資金來源來看,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分別占78.07%和12.06%,是債務資金的主要來源。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全口徑排查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可能將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以地區為主體的債務規模;二是以平臺公司為主體的債務規模。
地方償債壓力不小
審計署最近的報告顯示,地方政府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債務風險凸顯。
一方面,部分地區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統計顯示,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高達100%,最高達到188.95%。要是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由于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
另一方面,部分地區地方債務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近年來,這部分地方債務余額增長較快,但土地出讓收入卻出現增幅下降,導致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變大。還有些地區,高速公路、政府還貸二級公路的債務規模增長較快,也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
同時,一些地方通過信托、融資租賃、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方式變相融資現象突出。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而且籌資成本高,隱含新的風險隱患。審計署發現,部分地區存在融資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償債能力不強、債務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問題。
地方債規模究竟有多少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數據僅僅是36個地方政府本級的債務情況。那么,全國的地方債規模究竟有多少?至今還沒有一個明確統一的數據,這也被業界解讀為此次審計署全面展開統計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近的一份數據來自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6月29日在上海陸家嘴論壇上透露,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9.59萬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14%。他還指出,這些地方政府債務基本屬于生產性負債,不是消費性負債,大都有對應的資產保障,總體風險是可控的。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不是風險考量的唯一關鍵指標,識別真實債務數額以及投資項目的可持續性和還債能力十分關鍵。從目前看,資金需求與債務投向相匹配;財政與債務規模相匹配,財政稅收能夠支撐債務;信貸規模與融資環境匹配,債務規模總量仍在安全區。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債務沒有風險,由于地方政府融資能力與債務償還相互關聯,后期若出現資金鏈斷裂,則有可能引發局部性金融風險,加劇地方債務風險。
制度性改革是關鍵
地方債風險引人擔憂,那么,如何才能徹底化解地方債危機?進行制度性的改革,已成為業界的共識。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要解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問題,不能靠堵,只能靠疏導。所以,要逐步放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權力,只有債務更加透明,風險才更容易防范。現在已經有6省市進行了自行發債試點,但規模還小,未來需要進一步擴容。
在牛犁看來,在防范地方債務風險、拓展地方融資渠道方面,未來還需進行更加細致和有力的改革;在操作上,也要堅持方式創新。我國城鎮化進程正在加快,拓展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非常重要。其中,市政債的方式在實現地方政府自主權擴大方面具備獨有的特點,而且還能強化地方政府必須自己還債的意愿,可以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