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中國現狀及亞洲實踐”課題項目由博鰲觀察、中國光大銀行[微博]、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聯合發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微博]擔任項目主持人、首席經濟學家。新浪財經和新浪微博為獨家網絡支持。以下為報告摘錄:
小微企業由于固定資產規模小、資產結構中可抵押物比例小、抗風險能力弱、自身信用不足等特點,都限制了其獲得貸款的規模。金融機構為了防范風險,往往將有實物形式的抵押財產、擔保品作為發放貸款的必要條件,然而這些條件小微企業一般難以滿足。調查顯示,82.5%的小微企業沒有自己的廠房,在目前有貸款的企業中,僅9.8%的小微企業使用過廠房抵押,6.9%的小微企業使用過機器設備抵押。缺乏合適的抵押品是造成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之一。
小微企業具有資產規模小、業務不穩定的特殊性,使其很難從金融機構獲得信用類貸款。在目前有貸款的受訪者中,19%的企業曾使用過擔保公司擔保,21.9%的企業主通過朋友、供應商關系擔保。在擔保方式上,員工人數在50人規模以下的小微企業多通過朋友、供應商關系擔保,50人規模以上的企業多通過擔保公司擔保。僅19.8%的受訪者曾經使用過不需要抵押和擔保措施的信用類貸款。同時,38.3%的企業主曾使用個人私有財產作為抵押資產的來源,也印證了小微企業存在缺少可用于抵押的資產的現況。
個人私有財產抵押多集中在員工人數50人以下,年營業收入1000萬以下的企業中,特別是員工人數在20-49人一檔,55%的企業主使用過個人私有財產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