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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 計白當黑
個稅問題還要有更大的視野來觀照。根據統計數據,2010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3202億元,個人所得稅收入4837.17億元,個人所得稅增速超過了總稅收增速,而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僅為6.6%。以如此個稅負擔,完成有限的稅收總量增加,得失值得一問。
2006年中國廢除了幾千年之久的農業稅,原因就在于得不償失,以數億農民的負擔,換到的只是國家財政收入不足1%的增加。個稅當然不比農業稅,它不只涉及財政收入,而且事關社會公平。然而相似的道理是,即使個稅只向高收入者征收,放過一般工薪人員,對稅收總量的影響相當有限,而大量一般工薪人員的幸福感受對社會所產生的良性作用,可能不是政府花同等的錢可以買到。個稅征收問題上,需要有大智慧,而不是整天在稅收收入上斤斤計較。
———劉洪波:《個稅征收應有大智慧》(《華商報》)
在官方的稱呼中,中國是沒有“貧民窟”的,有的只是“棚戶區”、“城中村”和“違章建筑”。在一般國家,貧民窟這個稱呼只能使人同情于貧民,并問責于政府促其施以援手。說是有損于“國家形象”容或有之,說是有損于貧民則純屬無稽———難道對他們犁庭掃穴、毀“窟”逐人反倒有利于他們?
而“違章建筑”的說法就更妙了:他們不是需要救濟的窮人,而是應受懲罰的“違章者”!政府可以對他們任意行使權力,但無需對他們承擔什么義務。當然,在中國特色下這樣做也許是有理由的,不過在繼續討論這些理由之前,我們應該明確:不承認“貧民窟”并不是為了“貧民”,否則就真是太虛偽了。
———秦暉:《哪一個等于“貧民窟”》(《經濟觀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