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由于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還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究竟怎么調、調多少等草案的細節這次并未公開披露。也正因此,這個話題引發了社會各階層的關注,已在北京準備開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聚在一起,同樣也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僅僅提高個稅起征點還不夠
建議9級超額累進稅率減至5級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昨天回答中國經濟網記者的提問時就明確表示,在我國現行的11個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框架下,單純提高起征點而不提高收入,對工薪階層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賈康認為,個稅改革不應僅僅停留在工薪所得費用減除標準的上調上,而應該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配套改革,有關部門在研究方案時要做到通盤考慮,將現在的工作和以后的工作銜接起來。“我認為可以在偏低收入者中繼續考慮減稅,而對高收入階層應該提高稅負,要更多發揮再分配功能。”他建議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減至5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國政協委員達慶利:
應建立與物價掛鉤的個稅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東南大學博導達慶利教授告訴記者,前兩年全國兩會上大家就對個稅的調整進行過很多討論,他認為上調個稅起征點是必須的,因為現行的個稅起征點使許多中低收入人群也要繳個稅,這樣不合理。那么個稅起征點應該提到多少才合理達慶利認為,這個不是最重要的,他建議國家應當考慮盡快建立起與物價上漲水平密切掛鉤的個稅機制,個稅起征點應隨物價上漲而相應調整,從而體現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致公黨中央:
給企業減稅用于增發工人工資
記者還從致公黨江蘇省委了解到,此前致公黨中央委托致公黨江蘇省委專門就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問題進行了調研,并就此作了一份《切實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實現“十二五”期間經濟又好又快增長》的政協大會發言。除了提出實施以家庭為單位納稅,讓個人所得稅調節的重點轉向以中高收入者特別是高收入者為主的建議外,特別關注了如何提高居民收入問題。
致公黨中央的這份大會發言中說,雖然“十一五”期間,我國居民收入穩步提升,但收入分配結構及其格局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并加以調整: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地區之間收入差距呈現擴大之勢;三是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等各群體差距不斷拉大;四是各行業間收入差距持續拉大;五是居民工資性收入不高且增長乏力;六是初次分配企業職工收入增長緩慢,而再分配部門則明顯較快。
為此,他們建議,應該規范高收入群體的收入。一是打破壟斷,石油、金融、保險、證券、電力、航空等都引入競爭、放開經營。二是要彌補政府缺位的市場缺陷,真正強化公共服務,為低收入群體免除后顧之憂。在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為貧困人口和低收入者發放消費券。延長免費義務教育的年限,由9年制義務教育延長至12年制或15年制。
致公黨中央還建議,建立企業職工工資同事業、機關職工工資協同增長的機制,防止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增長過快而使各群體間收入差距過大。他們認為,可降低生產型企業稅負負擔,并督促企業將這一部分減讓的稅負轉化為企業職工的工資,從而增加工人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