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霞
從明年1月1日起,車船稅將由原來“一刀切”的征收方法,變成按排量大小分檔計征。這是今年2月25日通過的車船稅法最明顯的特征。不過,從市場反應來看,車船稅對調整汽車市場結構的作用并不十分明顯。雖然多數車主稅負并無增加,但在車船稅的性質和計稅依據等方面,業內人士仍有不同看法。
為車主減負
現行的車船稅只有兩個檔次,小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小于或等于9人),每輛每年征收360元;微型客車(排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則征收60元。“一刀切”的稅費政策顯然已不符合現今國內汽車產業發展現狀,修改稅法勢在必行。
去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車船稅法草案一審稿進行審議,將現行規定修改為按排氣量大小分7檔計征,除1.0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船稅有所降低外,其他各檔乘用車車船稅均有所提高。
此草案一出,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爭議,各方爭論的主要內容在于車船稅稅額過高,給消費者增加了負擔,甚至有消費者認為,修改草案是借節能減排之機提高稅收。
草案二審稿提出的修改方案采納了公眾意見,降低了稅額幅度,雖然計征標準仍按排氣量劃分為七檔,但降幅較大,其中,1.0升以下保持不變,為60元到360元;將1.0升以上至1.6升的稅額由草案原來規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300元至540元;將1.6升以上至2.0升的稅額由草案原來規定的660元至960元降至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4.0升的稅額也作了微調。
按照新的征稅方案,2.0升以下、占乘用車87%左右的車主的名義稅負不會增加,存量車船的車船稅收入與原來收入也基本持平。
調整后的車船稅法審議通過后,以大排量車型為主的豪華車廠商普遍反應平靜。北京某奔馳4S店銷售經理表示,豪華車潛在客戶絕大多數不會在乎千八百元的稅費上漲,“百八十萬元的車都買得起,不在乎多花幾百元。”
車船稅新政將會給已掉頭向下的國內汽車市場帶來多大沖擊?市場人士認為,大排量高檔車市不會受到沖擊,另一方面,車船稅調整對小排量車型的旺銷也不會起到太大作用。
事實上,購置稅優惠等政策對小排量車型銷量影響更大,今年優惠政策取消之后,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最新公布的銷量數據,1月份1.6~2.0升排量的乘用車銷售30.18萬輛,同比增長25.69%,增幅明顯高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車型。
爭議猶在
從市場反應看,車船稅對于調整汽車市場結構作用并不十分明顯。更關鍵的是,雖然大多數車主的稅負并無增長,但車船稅的性質和計稅依據仍沒有厘清,這一點是新稅法爭議猶在的主要原因。
不少車主認為,既然車船稅是財產稅,就應該按照車船的價值征稅,以排氣量計征與財產稅不符。也有人質疑,既收車船稅,又收燃油稅,是否屬于重復征稅,或者將二者合并征收是否更為合理。
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熊傳林認為,首先,以排氣量征收顯然不公平,車船稅是財產稅,按照財產稅的概念,稅收的多少應當根據財產的多少來進行核算,應基于汽車的價值來征收。
同時考慮到車輛作為財產具有逐漸貶值的特性,在以新車購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同時,還應當明確逐年按一定幅度遞減計稅價格。
而按排量分檔次征收顯然已不能達到促進節能減排的目的,熊傳林認為,乘用車的排量大小不是判斷環保與否的唯一標準,很多先進技術的應用,已經能夠使大排量汽車降低有害物質排放量,而低檔次的小排量汽車反而會增加有害物質的排放。
更有業內專家認為,由于稅法并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車船稅對于調節汽車的使用行為已無明顯作用。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認為,國外主要采用燃油稅手段,這在歐洲和日本作用非常明顯,小型車和微型車越來越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比重較高,“美英等發達國家非常重視私車使用環節的稅收,但都不是固定稅額,而主要通過燃油稅來實現‘多開多交、少開少交’的調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