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晨
嘉賓:
前亞洲開發銀行官員、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湯敏
中國人民大學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 溫鐵軍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竹立家
9月16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開發部長級會議上發表了題為《深化交流合作 實現包容性增長》的致辭。此后,“包容性增長”開始成為政界、學界乃至普通百姓熱議的話題。
不過,這個名詞對大多數國人來說尚屬陌生。那么,究竟何為“包容”,怎樣“增長”?包容性增長與收入分配改革、新農村建設乃至行政體制改革之間存在怎樣的關聯?從戰略眼光看,它又將如何指引未來10到20年的中長期的政策和發展戰略?
近日,《第一財經日報》邀請了上述幾位較早提出包容性增長或類似概念的學者,共話他們眼中的包容性增長與中國的政策應用。
《第一財經日報》:最近,“包容性增長”成為一個各界熱議的概念。作為最早研究類似課題或提出類似概念的學者之一,提出“包容性增長”是出于何種情境、何種考慮?
湯敏:亞洲開發銀行(下稱“亞行”)在2007年左右使用了這一概念。他們在研究過去的增長歷史時發現,經濟增長的成果有時匯集到個人頭上,而非惠及全體人民。因此,有人提出了對增長要有一定的制約或限制。
2005年,由亞行贊助支持,我們開展了“以共享式增長促進社會和諧”的研究課題,并在2007年出版了《以共享式方式促進社會和諧》一書。“包容性增長”在英文里是inclusive growth,我們當時把它翻譯成“共享式增長”。在中文中,“包容”顯得比較模糊,“共享”更清晰一些。但是,共享的概念只是經濟上的,強調分配上的共享;而包容性概念更為寬泛,它強調增長本身就是機會均等。因此,我現在覺得,用“包容性增長”的概念更好。
溫鐵軍:中國在包容性增長方面盡管還存在很多問題,但總歸是起步了。這源于1999年在“十五”規劃指導意見中開始把過去的“以資本為本”調整到“以人為本”。真正的調整出現在2002年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小康的戰略目標之后,此后我們把這叫做“民生新政”。
為什么1999年能“破題”?部分是因為此前的一系列報告。1998年,經濟學家馬洪牽頭形成了一個報告,指出中國從1998年起將開始遭遇生產過剩。林毅夫1999年明確要求中央政府及時開展新農村建設,以向農村加大投資為主要手段來提高農民收入。
從全球視角看,近年來各主要增長地區都普遍出現了“二八開”,即20%的人占據80%的財富。幾乎世界上所有高增長的國家和地區都同時出現貧富差距拉大、區域差距拉大和工農城鄉差距拉大,我們國內叫“三大差別”。原因在于,在過去的發展模式中,弱勢群體沒能在增長中受益。
2000年前后,一些國際組織提出“包容性增長”,主要指的是與過去的“排斥性增長”(Exclusive Growth)相區別。2000年,聯合國千年峰會提出千年發展目標(MDG),強調消除饑餓,減少貧困,改善教育、醫療與社會保障等社會目標。這些都符合“包容性增長”的內涵。
日報:您個人對“包容性增長”的內涵是怎么理解的?
湯敏:“包容性增長”更強調機會均等,而非分配均等。在當前的中國,機會均等比收入均等更重要。如果過于強調收入均等,那就可能回到30年前的大鍋飯時代。那種方式可能是共享式增長,但那是低水平、低增長的共享。我們吃過這樣的虧。
而包容性增長強調機會均等,大家對拿更多錢的企業家沒有意見,但對腐敗和不正當的賺錢手段憎恨。機會均等的情況下,每個人都可以窮、可以富,當然如果努力可以有比較好的工作、比較高的收入。
為什么有人會貧困?認真想起來,就是因為機會不均等。比如,他們沒有享受與我們相等的教育,公共財政沒有做到均等化。農村收入低并不是因為能力差,而是因為沒有得到均等的機會。
我們現在機會均等的問題并沒有完全解決,而且還有不斷拉大的趨勢。比如,“富二代”、國有企業的壟斷等,其實都是機會不均等。這個問題亟待解決。
竹立家:我認為,包容性增長使科學發展觀的內容更全面、更完整、更深刻、更豐富。過去,我們更多地強調科學發展觀在經濟上的體現,強調生產方式的改變。現在,我們不但要在經濟方面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社會、文化方面同樣要堅持科學發展觀。這比以前單純強調經濟發展更為豐富、立體。
此外,包容性增長的深刻內涵在于人民權利的實現。要更充分地讓人民群眾參與發展,有參與發展的渠道和平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實現包容性增長。包容性增長,說穿了,就是要照顧社會公眾的利益。如果只有少數人參與發展,那么包容性增長是很難實現的。
溫鐵軍:以往的發展模式基本上屬于“排斥性增長”,即“有增長無發展”的情況。而包容性增長指的是可持續的,能夠使弱勢群體也受益的增長。
排斥性增長導致社會的不穩定,導致反抗者增壓。在這種增長中獲得收益的利益集團路徑依賴地向弱勢群體轉嫁制度成本。而當弱勢群體也不能承擔制度成本的時候,利益集團就把這種制度代價轉嫁給了資源和環境——它們最沒有發言權。于是,出現環境嚴重破壞、全球氣候變暖等,反過來就會影響全人類的生存。
現在,我們要積極地反思,反思為排斥性發展辯護的主流話語是否正確。與其繼續沿著排斥性增長的路徑依賴去維護少數人的權益,不如改弦更張,沿著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轉向包容性增長。這包括兩大含義:對弱勢群體的包容和對資源環境的包容。
日報:您如何看“包容性增長”在收入分配改革問題上的政策應用?
竹立家:包容性增長內含的一個重要思想,就是在中共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中提出來的,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社會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十二五”規劃草案中,關于收入分配方面有九條建議。這是和下一步我們實現包容性增長聯系在一起的。
湯敏:我認為,我們要推進機會均等,而不是強調收入分配均等。否則,就會產生誤導,產生政策偏向。目前,恰恰就有這個危險。現在,有一些民粹主義的聲音,政府對此并不是很清醒。現在有人認為,增加收入,我們罷工就行了。我們不是反對集體談判等,但如果把它當作挑釁,對我們的社會就會有破壞性作用。中國30年的發展是大家努力的結果。這樣,就把大家的努力化為烏有。
具體說,首先要解決競爭不均等問題。大企業、國企、得到資源的企業有很多機會;小企業、民企和新進入市場的企業就會極難。這會造成很大的機會不均等。比如,大學生求職時,找到一份好工作不如一個好爸爸。這就是機會不公平的一個例子。
其次,公共產品要盡可能均等。例如,教育更多地投入基礎教育,使得農村地區的小孩得到更好的教育。醫療更多投入到社區、農村,而不是大城市的三甲醫院。我們要加大對扶貧的投入力度。這符合我們的戰略,而不是簡單地分財富。
日報:從長時間的視角看,如何從包容性增長的視角總結檢討過去,設計未來10到20年的包容性增長政策乃至戰略?
竹立家:從長遠眼光看,我認為包容性增長的政治含義更深刻。要實現包容性增長,就要求社會更合理、更公正。在未來的10年、20年,我們要實現一個公平的社會,要考慮怎樣實現人民的權利,怎樣實現人民群眾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過程。
包容性增長的內在含義就是政治行政體制改革。我們的政府要真正變成一個民主的政府,一個人民當家作主的政府,一個公共服務性的政府。目前,我們是一個政府主導型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實現包容性增長,必須要下決心對行政進行改革,在公共政策決定、公共預算制定、干部選舉過程中推動民主化進程,讓老百姓有充分的參與權,讓公共行動做到公開透明。
對包容性增長,我們怎樣去強調它的重要性都不過分。在未來的10年、20年,我們要按照包容性增長的思路進一步完善科學發展觀,將包容性增長這一概念具體化、規范化。另外,把一些比較好的經驗制度化,而不只是一個口號。
湯敏:包容性增長是未來一個很大的戰略。包容性增長首先是增長,這個必須強調。沒有增長就沒有發展,就沒有人民生活的改善。只不過增長的方式要注重中小企業的成長、帶動就業、給貧困地區帶來更多機會,以及反對壟斷和促進競爭。
在國際戰略上,也是要改變機會不均等的現象。例如,美國獲取了很多資源,這就是一種機會不均等。我們在國際上也要爭取機會。反過來,我們去海外投資,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投資,我們也不能采取掠奪性的方式,而是要幫助當地社區的人民發展。我們也要幫助一些窮國,未來,中國要堅持不稱霸,這樣才能立足于可持續的市場增長。
溫鐵軍:以往與包容性增長類似的思路,都受到了主流話語和主要利益團體的反對。要推動這種調整、轉型,都要力排眾議。中國目前的當務之急就是如何總結過去十年的調整經驗,為今后二十年的可持續的、包容性增長奠定必要的思想和政策儲備。
當然,中國人也不能沾沾自喜,認為過去十年取得了多大的成果。如果我們仍然用過去的視角來看待城鄉二元結構等問題,可能還會帶來麻煩。
日報:在中國談包容性增長,必然要涉及“三農”問題。您認為二者的關系是怎樣的?
溫鐵軍:2005年中共中央對“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意見中強調了八個戰略,其中為首的是新農村建設。這意味著把過去追求資本化、資本收益為主的政策轉向民生政策。到2008年金融海嘯之前,國家財政向農村的一般基本建設的投入已經史無前例地達到了1.7萬億元。加上2008年后的救市投資中向農村投資的部分,大數能到3萬億。經過我們計算,連續幾年對農村共3萬億的投資應該能帶動3000萬到5000萬就業。這解釋了當2009年發生沿海企業大規模倒閉、2500萬農民工失業的時候,沒有大的社會動亂。
這幾年中西部的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壘起了農村勞動力的“蓄水池”,可以使農民就近得到非農收入,并且不需支付大規模轉移成本。所以,包容性增長在中國是有經驗的,并且也是有成就的。
竹立家:“三農”問題的解決關系到包容性增長能否實現。問題是,如何實現共同性增長,使農村面貌有根本性的改變?我認為有三個要點:第一是戶籍制度的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必須進行,把戶籍制度變成居民身份制度,是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改革的目的是要讓人動起來,不要把人固定在一個地域。而要使人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去自由尋找財富。
第二,推動土地方面的改革。我一直主張“土地國有,居民持有”。具體政策是推行地票制度,集合全國的土地,實行地票制度。各縣市可以搞土地銀行,通過土地交易,使土地流轉起來。有錢就可以買地,農民可以賣地,然后用這些錢買房,也可以用這筆錢去經商,逐步實現發財致富。現在土地資源還沒有變成資本資源,要使土地轉起來的話,土地資源就變成資本資源。財富就可以向農民轉移。
第三,讓城鎮自主地發展起來,推進城鎮化進程。城市都是動態增長的。只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國家都應該承認。比如像東莞的虎門,人口有三四十萬,GDP達到七八十個億,完全有建城的條件。國家只需要承認就是了。我們一直提要發展中小城市。當一些地區的區域效應形成之后,國家要及時承認,降低門檻幫助它們建設轉型。要下放城市的審批權限,從國務院下放到各級人大。
總之,我的觀點就是,若想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就三句話:“讓人動起來,讓土地轉起來,讓城建起來”。這樣的話,我們在未來十年的城鎮化過程中,就可以占據主動。
(實習生許釗穎、崔真對本文亦有貢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