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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12月1日起,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也將被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媒體推測全國將增收超過2000億。
10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外統一的通知,通知規定,從今年12月1日起,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也將被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媒體推測全國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將超過2000億。
實現稅收內外統一
10月18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決定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城建稅根據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縣城(鎮)和其他地區,分別按照7%、5%、1%三檔稅率征收,教育費附加目前統一按3%的比率征收。
中國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臺了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暫行條例,為當時城市建設和擴大教育經費提供了有效來源。
此后,為了鼓勵外商在中國投資,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國稅發[1994]038號),在通知中規定,在國務院沒有明確之前,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這一優惠措施到今年已經持續了16年。通知的下發意味著中國終于完全實現了稅收制度內外統一。
或增加2000億財政收入
2009年全國城建稅1544億,教育費附加在非稅收入中統計,記者并未查到全國數據。以江蘇省為例,2009年江蘇省地稅收入1945億,城建稅142億,占比7.3%,是除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之后的第四大稅種,高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和車船稅等稅種。教育費附加68億,占非稅收入的比重5.9%,這里只包含了部分地方教育附加。
江蘇全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210億,“江蘇稅收占全國的比重為10%左右”,一位稅務官員說,據此推測全國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在2000億以上。(編輯 謝振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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