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斯碩
公報摘要: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
解讀:“財稅體制改革是下一個階段非常重要的問題。”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目前中國面臨的很多深層次問題癥結都在于財稅體制,譬如地方土地財政、地方政府以GDP為一切標準的發展模式、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等等,這些問題的根源,都在于地方事權和財權并沒有統一。”
劉元春認為,如果地方財權、事權并不能匹配,將會給未來經濟發展帶來很大的影響。而針對于此的財政體制改革,其深度和難度,不亞于分稅制改革,將成為我國財政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筆。
對此,中信建投證券研究所宏觀經濟分析師夏敏仁也表示贊同,他指出,下一步財政體制改革可能會集中在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提高財政支出層級,將中央、省級的支出范圍擴大;另一方面改革資源稅等稅種,增加地方稅收。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研究所近日發布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中指出,財政體制很有必要在“十二五”時期啟動對財政體制的顛覆性改革。可以考慮以實行財權、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作為重構財政體制格局的基本原則。
《報告》建議,應取消稅收返還,地方所減財力通過重構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制度而加以統籌解決。有關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的決策,應當在規范機制的基礎上更加公開透明。在穩步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同時,要實現地方債務融資的規范化管理。
此外,在金融領域,劉元春認為匯率制度改革以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都將會在“十二五”期間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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