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事實上,不是陳曉打敗了黃光裕,而是黃光裕自己打敗了自己
文/馬光遠
國美控制權爭奪,9月28日19點揭曉,結果出乎絕大多數人的意料:大股東黃光裕提出的五項方案,除了撤銷董事會配發、發行和買賣國美股份的一般授權獲得通過外,撤銷陳曉等職務和增補鄒曉春等為董事的人事議案均未通過。
對這樣的結果,作為大股東的黃家除了表示失望之外,還表示將保留采取適當行動的權利,保障自己及其他股東的利益。但令他們欣慰的是,董事會發行股份的授權被收回,用黃家的話說,“陳曉手中的刀被奪下”,這意味著黃家32.47%的股權被攤薄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第一大股東的地位可暫保無虞;而陳曉則表示,希望可與包括大股東黃光裕先生在內的所有股東保持順暢、有效的溝通,并且歡迎所有利益相關方提出建設性建議。
至此,這場以陳曉為代表的管理層與創始股東黃光裕之間的控制權之爭,第一回合以陳曉保住董事局主席的職位而告終,但回顧這場爭奪的前世今生,不管最終結果如何,這場令人矚目的大戰,無論是中國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演變,還是建立現代商業文明,都將在中國公司的發展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陳曉“去黃化”運動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警方帶走調查,在案情撲朔迷離,國美人心動蕩之際,國美的應對策略就是從各個層面做 “去黃光裕化”的努力。
事實上,要真正完成“去黃光裕化”,這個工作,在陳曉的帶領下,基本上分三個步驟完成:一是管理層面的“去黃光裕化”。2009年1月18日,國美電器公告確認,黃光裕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其董事局主席一職也自動停止同時,陳曉被正式任命為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兼總裁,自2009年1月16日即上周五已生效;二是輿論層面,將黃光裕與國美電器切割,這個工作,自黃光裕出事伊始,黃光裕家族與諸多博弈方對此的認識是一致的,為了確保國美不受影響,國美對外宣傳的口徑都是國美的經營不會受黃光裕個人事件的影響;三是股權“去黃光裕化”,這是黃光裕家族與各方角力的重點,也是分歧的最大所在。
事實上,在黃光裕辭去國美電器的董事局主席之后,仍持有國美電器35.55%股權,為其第一大股東。但黃光裕事發之后國美面臨的資金鏈危機,讓貝恩資本等外來者有了控股國美的機會。而黃家對于以稀釋大股東的股權為前提,引進外國投資者的方式一開始就強烈反對,但在陳曉的主持下,2009年7月31日,根據最終的入股方案,貝恩以18.04億港元,認購國美新發行的7年期可換股債券。完成向貝恩發行可換股債券及悉數換股后,貝恩投資將持有國美擴大后股本的9.8%。為了確保自己第一大股東的地位,黃光裕通過高拋低吸的手段,避免股權被稀釋,最終結果,黃光裕家族付出慘重的代價守住了第一大股東的地位,但16.6億港元的國美電器股份被香港司法機構凍結,而事后傳出的貝恩入股后的苛刻條件和與陳曉個人捆綁的協議讓黃家對陳曉極為不滿。
在引進貝恩的同時,國美董事會利用股東大會的授權,于2009年7月7日通過了國美歷史上的首次股權激勵方案,方案涉及總計3億8300萬股股份,約占現有已發行股本的3%。按當日收盤價計算,該方案總金額近7.3億港元,創下中國家電業內紀錄。從具體的分布看,而國美董事會的五位執行董事陳曉、王俊洲、魏秋立、孫一丁、伍健華均得到了上千萬股的股權,其中最高股權的獲得者為總裁陳曉,股權為2200萬股;次為王俊洲,2000萬股。股權激勵覆蓋了分公司總經理、大區總經理,以及集團總部各中心總監、副總監以上級別,共惠及105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國美此次股權激勵的行權期很短,僅為一年。即只要滿一年,高管就可以套現獲利。這在黃光裕年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而事后證明,股權激勵的力量在未來的控制權爭奪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矛盾公開化
這樣,陳曉抓住黃光裕案的有利時機,通過引入貝恩資本作為戰略同盟、以股權激勵分化瓦解黃光裕舊部等手段,一方面在股權上大幅度攤薄了黃光裕家族的股權,另一方面,以股權激勵的“金手銬”將黃光裕舊部基本策反到自己的一邊。盡管如此,在黃光裕的刑案沒有結論之前,雙方的矛盾并沒有公開化。
2010年5月,黃光裕案一審判決,黃光裕被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和其妻被處以創紀錄的10億罰金。黃光裕案一審的塵埃落定,使得一直隱身不發的與陳曉的矛盾也正式公開化:2010年5月11日,在國美股東大會上,黃光裕家族否決了貝恩資本的3名代表進入董事會,但隨即,陳曉主導的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的授權強行通過了對貝恩資本三名董事的任命,黃光裕與陳曉控制權爭奪正式公開化。
但隨即出現的事實卻給了外界一個假象:6月28日,國美任命常務副總裁王俊洲為公司總裁,而原總裁陳曉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而王俊洲和魏秋立是黃光裕的鐵桿舊部,在黃光裕失去自由之際一度作為黃光裕的簽字代理人。給外界的感覺是,雙方開始從對抗走向合作,而且,讓王擔任總裁無疑是對黃光裕家族的示好和讓步。
但事實上,王俊洲成為國美的總裁恰恰成為戰局的轉折點,而引發這個轉折點的最根本原因是去年國美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的力量也在隨后驚人爆發:黃光裕的舊部王俊洲在雙方撕破臉之后公開站在陳曉一邊,并表示,公司大股東的這一行為“非常令人失望”,并給予陳曉以“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領袖人物,他也是我值得信賴的同事和親密朋友”的最高褒獎。
8月4日,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黃光裕突然要求召開特別股東大會;8月5日,國美發布公告,宣布將對公司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并針對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稱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尋求賠償。國美控制權爭奪正式爆發。1
國美控制權之爭演化為公共事件
對于國美的控制權爭奪,媒體和民眾傾注了極大的熱情,國美控制權爭奪戰一打響,就當仁不讓地成為了媒體關注的焦點。雙方短兵相接,開始了較量和博弈:
8月23日,國美電器召開了上半年業績發布會,財報顯示國美上半年收入為248.73億元,毛利26.74億人民幣,同比增加21.6%;經營利潤為12.49億元,屬于母公司擁有者的應占凈利潤為9.62億元,同比增加65.9%。在業績發布會上,國美董事會特別對大股東黃光裕事件對公司造成的負面影響進行了詳細的解讀。而黃光裕方面則認為,在陳曉的領導下,國美不進反退,在業績方面和競爭對手蘇寧拉開了很大的差距,國美的市場份額大幅下降,領先優勢即將喪失。
而圍繞控制權爭奪,雙方使出了渾身解數,黃光裕在獄中發出了道歉信,爭取股東的支持,而陳曉則游說機構,呼吁支持管理層,民眾則出于情感的因素,認為陳曉在黃光裕深陷牢獄的時候,和大股東爭奪控制權是背叛行為,控制權之爭陷入了亂局。
在投票之前,分析雙方的形勢:陳曉、國美的董事局主席,另一個身份是國美擁有1.37%股份的小股東。毫無疑問,在8月4日黃光裕家族發起反擊之前,其在與黃光裕家族的暗戰中利用黃失去自由的天賜良機占盡先機,引進了貝恩,攤薄了黃的股權,并用股權激勵的“金手銬”牢牢鎖住了黃的舊部,并在今年5月通過董事會強行通過了黃極力反對的貝恩的董事人選。正是基于此,他才敢放出“黃光裕在中國的政治生命其實已經結束,結果絕對是魚會死,但網不會破”!的狠話,隨即,黃光裕那些目前在國美董事會任職的舊部公開表態支持陳曉。
然而,陳曉的悲劇恰恰在這一刻發生:這種董事會成員一邊倒的支持,甚至連黃光裕股權的代言人都倒向陳曉,這自然引發了機構投資者和其他股東的最大擔憂:當一個公司的控制權完全落入一個只擁有1.47%股權的職業經理人,而且公司董事會又一邊倒地支持這個職業經理人的時候,這樣的公司治理結構對于國美的任何利益方而言,都絕非一個好的選擇。在內部人控制下,公司經營者的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將損害股東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很顯然,這是一種危險的勝利,而陳曉對于黃光裕作為大股東提出的正常訴求,不僅不能淡然應對,反而給外界一種“急眼”的感覺,刻意強調“黃光裕折讓”,妖魔化黃光裕家族對國美的負面效應,使其在輿論上失分不少。
反觀黃光裕家族,與陳曉的爭奪中,不斷打出好牌,先是在獄中發出道歉和懺悔信,贏得外界輿論的好評,隨即打出了一旦爭奪失敗,將分拆未上市的門店和收回國美品牌使用權的撒手锏;而在關鍵時刻,杜鵑二審改判緩刑,更讓人似乎領悟到某種暗示。特別是,陳曉作為黃光裕家族委派的董事,卻背叛了大股東的意愿,飽受外界的詬病。總之,“9.28”之前的輿論導向,無論是專家,還是普通民眾,都認為陳曉必輸無疑。 2
9.28票決
從投票之前各方的預測來看,黃家可謂占據天時、地利、人和,中國人骨子里同情弱者的傳統在本次控制權爭奪中發揮得淋漓盡致,而陳曉一些不恰當的言論又使得其繼續管理國美面臨合法性的質疑,而就在投票前夕,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黃家基本勝券在握。然而,結果卻是如此地大跌眼鏡。分析選票的分布,在有70%以上股東參加的投票中,除了選任竺稼為董事獲得94%以上的高票之外,黃家輸掉的四項提案,撤銷陳曉的提案獲48.1%贊成,51.9%反對,其余三項也都因為贊成票沒有超過半數未獲通過,雙方的差距僅僅只有3個百分點左右,似乎是“險勝”。但事實上,如果考慮到黃家的32%左右的股權和投票率,黃家真正獲得的支持只有可憐的6%左右,其余的票都投給了陳曉為首的管理層,黃家事實上可謂完敗,慘敗。
既然占據了天時、地利,結果為什么一敗涂地?回顧這場控制權爭奪的前世今生,答案似乎在黃光裕自身。首先可以肯定地是,不是陳曉打敗了黃光裕。在陳曉完全掌控董事會的情況下,國美的公司治理完全滑向了“內部人控制”的危險模式,這既不符合黃光裕的利益,也不符合其他股東的利益,今天陳曉可以滅黃,明天也可以滅別的股東,這個道理,每一個握有選票的股東都很清楚。而且,從投票前雙方握有的好牌看,黃家握有滿手的好牌:未上市的300多家門店,國美品牌的使用權,杜鵑的緩刑,第一大股東的地位等等,而反觀陳曉,除了貝恩力挺之外,滿手打不出一張像樣的牌,給外界的感覺是,除了等著被罷免似乎別無選擇。
事實上,不是陳曉打敗了黃,而是黃光裕自己打敗了自己。從選票來看,決定雙方勝負的,不是機構,而是那些被雙方都忽視的散戶,而散戶與黃的交惡,其實在黃之前不斷套現的歷史中,已經埋下了仇恨的種子。在黃將國美運作上市之后,充分體會到了資本的力量,不斷套現,持股比例從75%下降至34%,套現上百億。而且,為了便于自己能夠閃轉騰挪,黃不斷地修改公司章程,特別是2006年的一次修改,使得公司董事會完全凌駕于股東會之上:一個公司的董事會可以隨時任命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東大會設置的董事人數限制;董事會可以各種方式增發、回購股份,包括供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以及回購已發股份,這恐怕是全球絕無僅有的權力最大的董事會了。而陳曉在執掌國美之后,正是利用黃光裕當年的這些“政治遺產”,引入了貝恩,強行任命了被黃否決的貝恩的三名董事,通過了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陳曉是用黃光裕的槍,對準了黃光裕,而散戶由于黃光裕的一再套現而深受其害,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但沒想到,會還得這么致命。 3
9.28后難免動蕩
至此,這場綜合情、理和法乃至商業倫理的控制權爭奪大戰,以陳曉的險勝而告終。但是,如果拋棄別的因素,單純從法律來看,陳曉面對這場黃光裕在獄中發起的控制權大戰,其言必稱董事的信托責任,然而,恰恰是其一系列“掃黃”的作為,讓外界對其能否忠于股東的信托高度質疑;對于黃光裕而言,以34%不到的股權,讓國美回到過去完全控制的時代的確不現實,但如果以第一大股東的身份,共享公司的控制權其實并不為過。雙方交戰的初衷一方為“掃黃”,一方為“除陳”,而從目前來看,無論是“掃黃”還是“除陳”,對于國美的其他股東,對于國美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就此而言,國美的股東在選擇陳曉,否決黃光裕的同時,也意味著選擇了戰爭和不確定,“9.28后時代”的國美充滿了更多的動蕩和不確定。作為第一大股東的黃光裕肯定不會善罷干休,陳曉的管理層將不得不去應對大股東的下一次宣戰。“9.28”沒有讓國美控制權之爭畫上句號,而是成了一個大大的“?”。國美會不會決裂已經沒有懸念,國美從此將陷入無盡的戰爭也已經成為定局。唯一欣慰的是,經過這么一場爭奪,黃家似乎學會了做一個謙卑的大股東,而陳曉也在回歸一個本分的職業經理人,國美的公司治理,似乎擺脫了“內部人控制”和“一股獨大”的雙重風險。 ★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公共管理與政策研究所博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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