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曝張志忠遭刑拘事由并非發生于任職首都機場期間
本報記者 王瀟雨 北京報道
6月3日晚間,首都機場原董事長被曝遭刑拘,輿論的焦點再次集中于首都機場。據悉,剛剛卸任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長的張志忠,于5月21日被從家中帶走并被刑事拘留。這也是繼前任董事長李培英之后,又一位與首都機場相關的高管落馬。但據知情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張志忠“出事”之緣由,并非發生在首都機場工作期間。
任期未滿蹊蹺辭任
對于張志忠被帶走的消息,一位接近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稱民航局)的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自己大約在兩周前得知張志忠“出事”的消息,并對此感到十分意外。
而另一位民航某區域管理局的人士在與《華夏時報》記者交流時亦有相似看法,該人士表示:“自己剛聽到這個消息時以為是訛傳,特意向民航系統內的多位人士詢問,最終得到證實。”
記者為此向民航局辦公廳相關人士求證,該人士表示自己對此并不知情。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首都機場)一位人士也以“張總已經不在我們這里任職,因此并不了解他目前的狀況”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張志忠來首都機場的時間不算長,給人的印象一直是比較低調且不善言辭。”前述接近民航局的人士表示,“盡管是一把手且做了一些實事,但在公司內部的威信并不與其級別相匹配,在首都機場眾多高管中頗有被忽視的感覺。”甚至“張志忠在出席一些會議時需要用到的發言稿也是自己動手修改,而不像別的領導一樣會有專人負責,照顧得十分周到”。
今年3月17日,首都機場發布公告稱,此前擔任執行董事和董事長之職的張志忠“因已屆退休年齡”辭職,時任首都機場總經理的董志毅接替張志忠出任首都機場董事長一職。
回頭看2009年1月23日,張志忠接替王家棟出任首都機場執行董事和董事長一職,根據當時發布的公告內容顯示,張志忠此屆的任期應該至2011年公司周年股東大會之日止,但在尚余近一年任期的情況下以一則簡短公告方式宣布辭職,顯然與大多數國有企業高管正常的“退隱”路徑并不相符。
現年59歲的張志忠從1987年2月起先后供職于民航總局(現民航局)國際司、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民航總局運輸司、規劃財務司,2007年1月26日起接替李培英出任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同年6月,李培英被“雙規”。
禍起航權猜想
“據我了解,張志忠的問題并不是出在任職首都機場期間。”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一位前任官員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他在首都機場工作時間比較短,問題很可能出在此前任職民航局或國航期間。”
而有消息表明張志忠此次遭查似與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前任局長黃登科有著密切關系。黃登科于去年11月23日被免去華北局局長、黨委書記職務,其時有消息表明黃因涉嫌在航線時刻審批中存在腐敗行為,正在接受調查,但此后便再無相關信息。
“如果說張志忠出事是因為受黃登科牽連,那肯定不是在首都機場期間發生的事情。”前述接近民航局的人士表示,“機場在航線時刻審批上話語權非常小。”
“航權審批歸政府主管部門,時刻分配是空管局負責,機場在這個問題上發言權本身就不大。”前述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人士進一步證實了這種說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張志忠1996年2月至2003年3月期間擔任民航局運輸司司長一職,根據民航局網站上對運輸司行政職責的描述,其中恰好有一條是“對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航線航班實施經營許可管理”。
而黃登科2000年起任職于華北局,2003年起擔任華北局局長之職,雙方在職業軌跡上確實存在著交集。
對于一個時期以來被業內所廣泛關注的航線時刻審批制度透明化問題,民航局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減少黑箱操作的空間。而一位民航局的內部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透露,6月3日民航局在鄭州召開了一個關于航權航班管理的會議,副局長夏興華在會上明確提出今后航班冬春再換季的時候將不再大規模調整時刻,只做微調。
“之前每年換季都是大調整,很多航空公司為了爭取到一個好時刻都要想方設法去做工作。”前述民航局人士直言。
不僅僅是時刻,航權審批上也一樣存在很大問題,比如說,“某航空公司為了開條進京航線,找空管局的人批,一年365萬就拿下來,”一位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內部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透露。
“時刻資源的行政壟斷與航空公司運營的市場化運作之間的矛盾不會因為改變分配形式而消除。”一位從事航班時刻協調工作的人士坦言,“天空不開放,經濟利益與黑箱操作之間永遠存在權力尋租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