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慧 北京報道
繼去年8月份發生的圍堵公司總部風波之后,又一場“查賬風波”浮現在公眾面前,有關真功夫大股東潘宇海和董事長蔡達標的內斗似乎愈演愈烈。
近日,由于真功夫公司拒絕大股東潘宇海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潘宇海遂向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查賬行為得到該法院一審判決的支持。
對此,真功夫公關部向《華夏時報》記者發來的一份聲明聲稱,“真功夫公司將以法律途徑,維護全體股東和公司的利益。”但并沒有就是否上訴給出明確表態。
該公關部的相關人員同時表示,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真功夫即將上市的說法也毫無根據。
股東內斗不止
事實上,有關真功夫公司內部的股東爭斗摻雜著情感、利益等諸多復雜因素。一位熟悉真功夫的人士告訴記者,作為蔡達標前妻潘敏峰的弟弟,隨著2006年蔡達標和潘敏峰的離婚,潘宇海對于以蔡達標為首的公司管理層便心懷芥蒂。
雙方的矛盾在2009年公開爆發。該年8月12日,大股東潘宇海委任其兄潘國良做公司副總,被蔡達標以“未經公司董事會認可,私自委任,違反了《公司章程》”為由不予批準。隨后,潘敏峰和潘國良來到真功夫公司總部辦公室,圍堵總部大門長達5小時。
真功夫財務總監兼副總裁洪人剛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就在“圍堵公司總部風波”發生的同時,潘宇海向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提出查看公司財務賬目的要求,法院當時裁定真功夫對自2007年7月起至2008年12月的財務報告、財務賬冊及會計憑證進行證據保全。近日,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批準潘宇海的查賬請求。
針對潘宇海侵犯股東知情權的指控,真功夫公司公關部的相關人士暗指大股東潘宇海的行為侵犯了全體股東的利益并損害了公司的正常經營。“任何股東行使審計權,均不得違背股東的法定知情權,而應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并不得以損害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為代價。”該人士表示,“真功夫公司一直按照《公司法》相關規定,尊重和保障公司股東的知情權;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及時地向各股東披露公司財務狀況,并提交外部審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
股份比例是禍根
真功夫大股東之間的無休止爭斗似乎又在驗證中國傳統文化中那條“只可共患難,不可共富貴”的魔咒。在風投業資深人士、深創投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劉綱看來,“在中國的創業環境下,家族企業在創業成功后產生糾紛的幾率非常大。當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價值觀和利益不一致時,內斗似乎在所難免。”
據記者了解,2007年10月,今日資本和聯動投資兩家風投斥資3億元人民幣進入真功夫。此時潘宇海占公司股份為47%,蔡達標和其前妻潘敏峰的股份合計為47%。但是,在2006年蔡達標和潘敏峰離婚后,離婚協議規定,潘敏峰原持有公司的股權歸蔡達標所有。
真功夫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盡管蔡達標和潘宇海的股權相當,但是,蔡達標屬于管理式的帥才,而潘宇海屬于攻城略地式的將才。事實上,從“168甜品店”到“雙種子”再到更名為“真功夫”,乃至此后的高速擴張,都是蔡達標本人一手操刀的結果。正因為如此,真功夫獲得了VC的支持,蔡達標本人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在劉綱看來,“創業團隊股東之間是否能形成協作是VC考慮投資某一家企業的重要原因。一旦VC進入企業,當股東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產生沖突時,VC應該及時協調,支持有能力保持公司持續向好經營的一方,同時也要支持另一方對于公司財務狀況的知情權。”對于沒有能力控制公司并處于弱勢一方的股東來說,劉綱認為,相機退出是最好的選擇。“持續的內斗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不利,作為弱勢一方股東,應該考慮在適當的時間合理估值,將股份賣給控制方股東或者是第三方,而退出的最好時機是企業上市之后。”
據記者了解,盡管真功夫公關部聲稱“目前公司尚未有上市的時間表”,不過在今年1月底,有媒體報道稱,蔡達標打算聯手天行國際執行董事蔡朝暉及華脈通信公司收購在港上市的福記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對此,真功夫公司予以確認,該舉動被業內解讀為蔡達標意在借殼上市。如此看來,股東爭斗還將會在上市前一直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