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孫婷婷) 昨日,國家發改委表示,將食鹽出廠價格上調80元/噸,食鹽價格大幅度提高20%左右,零售價格不作調整。廣東省鹽業主管部門將此次調價視為“內部調整”,即將鹽業企業的利潤“補”給經營困難的鹽廠,再加上廣東有充足的食鹽儲備,因此不會對市場造成影響。但由于廣東省食鹽有70萬噸的缺口,因此,預計鹽企每年要多掏錢外購。
出廠價上調零售價不變
昨日,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通知,為緩解制鹽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決定適當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相應提高產區批發價格,食鹽出廠(場)價格(含稅)每噸提高80元。同時提高的還有鹽區的批發價格,同樣是每噸提高80元。
此外,為了保障市場穩定,國家發改委還要求,各地食鹽零售價格一律維持現行水平,不得提高,也不準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變相提高。
廣東省鹽業局有關負責人強調,雖然全國的上調幅度比較大,但是,由于零售價格未調,加上全國的鹽產量大于需求,廣東省除了3個的食鹽儲備外,還有額外的戰略儲備鹽,因此不會對市場造成影響。
廣東外購食鹽要多掏錢
“對全國來講是產過于求的,但是對廣東省來講,大部分還要向外采購。”該負責人還介紹,包括家庭使用的食鹽、食品加工用鹽在內的食鹽,廣東省每年的消費量在90萬噸左右,但只有20萬噸是自產的,另外70萬噸需要外采,這就意味著廣東省外采鹽需要多掏錢。
但對于因此次調價而需要多支付的外采成本,該負責人表示暫時還算不出明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