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
今年以來,許多央企和地方大型國企大舉進軍房地產業,不斷攻城略地,所向披靡。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主要城市成交總價排行前10名的高價地塊中,60%由有國資背景的企業獲得。國企熱衷縱橫馳騁于房地產,背后必然有難以言說的緣由,或者國企出于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或者出于地方政府利益的需要。但國企如此高價拿地,大舉進入房地產業,必然會對市場、對社會、對廣大民眾產生不良影響。
首先,抬高了房價。在土地成本即地價對房價的影響方面,始終眾說紛紜,不僅政府官員與房地產商之間爭論不休,學者也一直在激烈爭論。各方從各自角度出發的爭論,不可能達成較為一致的意見,但從經濟學成本價格角度出發,壟斷競爭產品成本的上漲勢必會傳導至銷售價格,而這實際上已是客觀現實。
商品房在我國作為壟斷競爭產品,其開發利潤率還是保持著較高水平。要想維持這一利潤率水平,勢必要在銷售價格上下功夫;另外,由于高地價會形成高房價預期,頻頻出現的地王會對周邊地價、房價起示范效應,有可能導致房價上漲由核心地區向周邊地區擴散,典型的就是北京“新地王”周邊的通州,原來數個向中等或偏下收入人群提供的樓盤,每平方米房價都上漲了2000元左右。此外,地王還會導致囤地、捂盤現象重新抬頭,再次吹起房地產業泡沫,增加金融和經濟危機風險。
其次,從理論意義上來說,國企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或國家控股的企業理應在盈利的基礎上向國民分紅,讓利于民。國企應該是人民利益的捍衛者,而絕不能是人民利益的瓜分者、掠奪者。國企的社會責任,原本就是要為社會創造公平和價值。而國企在房地產業大手筆拿地的驚人之舉,顯然與應有的社會責任背道而馳。高房價是絕大多數國人心中無可奈何的痛,地王所創造的高房價,無疑會使許多買房難者雪上加霜。國企拿著國有資產不去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而去追逐地王推高房價,不但沒有讓利于民,反而與民爭利,這種舉動當然要為廣大民眾所質疑。
就像中房協秘書長朱中一所說那樣:“房地產行業只有真正樹立社會的良心形象,才能保證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倍康禺a業良心形象的樹立,國企責無旁貸。筆者想強調的是,國企在房地產業中的社會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具體而言,從措施上來看,應立足國企本身,從國家、地方政府等方面多方著手、多管齊下。
從國企本身來看,應加強社會責任意識,充分履行社會責任。將盈利和促進社會公平統一起來,而不能光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做損人利己的事。
從中央政府的層面來看,相關部門應嚴格監管金融系統流向以及國企信貸資金的使用方向,堅決杜絕信貸資金用于囤地、囤房等違規現象;另外,還需禁止非房地產業為主業的國企涉足房地產,如有涉足,應逐步取締其房地產開發資格,促使其逐步退出房地產市場,從而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
從地方政府來看,應該從全局的角度出發、從民生角度出發與中央保持一致。在這里,地方政府就應該履行地方政府應有的責任,統籌兼顧解決民生與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兩者的關系,要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更要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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