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時鋒
昨公布今年第12號審計公告
部委的工程建設或者房租收入動輒牽動上億資金,審計署也對此猛敲警鐘。在昨日審計署公布的54個部門單位審計報告中,已有多個部委出現了同房產有關的資金問題。
外交部上海購房15套
在對外交部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中,審計署發現,外交部存在賬外資產5169.17萬元用于購置房產。
審計發現,1998年,外交部在上海購買了15套公寓,總購房款125萬美元(按當年平均匯率折合人民幣465.25萬元);1999年在北京購買了一宗土地使用權,價值1700萬元。2006年外交部所屬駐外機構服務中心(下稱“服務中心”)在北京購買了一處房產,支付房款等3003.92萬元。以上資產共計5169.17萬元,均未納入本單位固定資產賬內核算。
除此之外,外交部已竣工的16項駐外使領館新建、改建工程未辦理竣工決算,涉及項目合同金額合計3.49億元。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審計署在審計決定書中要求,外交部要對賬外資產的問題,全面清理核實,據實登記入賬,對駐外使領館建設項目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問題,要求及時辦理固定資產交付和結余資金處理工作。
外交部表示,對賬外資產的問題,正在清理,服務中心已將房產納入固定資產賬管理;對駐外使領館建設項目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問題,外交部正在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農業部涉及多項房產問題
農業部是此次審計報告中涉及房產問題較多的部委之一,存在包括越權開發商品房、虛報住房補貼等多項問題。
審計發現,2002年,農業部未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批準,越權批復農科院利用15畝國有劃撥農業科研土地使用權,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建設高科技綜合實驗樓,建設規模2.75萬平方米。該項目2005年9月開工,2008年3月竣工驗收,實際建設成寫字樓、商鋪和商品房,建筑規模9.58萬平方米,農科院按照協議分得寫字樓2.88萬平方米,占建設總規模的30%。民營企業分得6.7萬平方米,已取得銷售收入9.08億元。
2007至2008年,農業部將其管理的住房資金存款利息按凈收入70%的比例提取管理費,并將其中1041.86萬元支付給所屬部財會服務中心(下稱“財會服務中心”),轉為其事業收入。
2008年,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下稱“中監所”)向農業部共申報購房補貼預算575萬元,其中通過虛增134人多申報252.83萬元。
審計署對越權審批農科院利用國有劃撥農業科研土地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商品房的問題,要求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處理;對將住房資金利息轉為部屬單位事業收入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對中監所虛報住房補貼預算的問題,要求將余額上繳中央財政。
農業部表示,對越權審批農科院利用國有劃撥農業科研土地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商品房的問題,已專題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匯報,并補辦相關手續。對將住房資金利息轉為部屬單位事業收入的問題,已全部收回歸還原資金渠道。對中監所虛報住房補貼預算的問題,余額已上繳中央財政。
財政部租金收入處理不當
審計署對財政部的審計中發現,財政部2008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出租財政部房產取得房租收入531.93萬元,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審計署要求,對機關服務中心房租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要求將收入上繳國庫。
財政部回應說,對其他涉及現行體制的問題,財政部正在研究解決中。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財政部已進行了整改。
公安部越權審批建設項目4.22億
審計發現,公安部在房產方面的問題在于越權審批基本建設項目投資4.22億元。
審計發現,更為詳細的情況是2006至2008年,公安部未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自行批復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報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證密鑰管理中心等3個所屬事業單位辦公樓建設項目投資4.22億元。
對此,審計署要求,公安部要對越權審批基建項目投資的問題,完善審批手續。公安部回應說,公安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越權審批基建項目投資的問題,正按要求補辦有關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