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展超
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筑無產權,要求各地堅決制止、依法嚴肅查處
深圳小產權房“轉正”傳聞終于“驚動”國土資源部。該部為此將向地方國土部門發出緊急通報,表示鼓勵深圳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做法,但依然要嚴禁小產權房。
5月下旬,有媒體披露深圳市通過《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決定》(下稱《決定》),并視之為小產權房的“轉正令”,預期深圳的小產權房可能拿到全國首個“準生證”。
深圳小產權房轉正傳聞一出,輿論雀躍,并認為其將對商品房市場形成實質性打擊。
CBN記者獲悉,6月9日下午,國土部召開了專門會議,聽取深圳市政府、廣東省國土廳對深圳處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有關情況的匯報。
此次會議認為,深圳市的《決定》處理的是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這與其他地區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違規違法建設的向社會公眾租售的小產權房有本質區別。有關報道深圳將發首個小產權房準生證,是對《決定》的誤解。
會上,國土部有關人士認為,深圳市對少數經依法處理、罰款和補交地價后確權的建筑,也主要是明確使用權,并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允許全部成為商品房進入市場流通。深圳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的各類違法用地問題,對全國其他地區解決城鄉違法建筑也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針對社會上關注的小產權房問題,國土部有關負責人在此次會議上指出,小產權房是一個模糊的、不準確的概念,實質是違法建筑無產權,它不僅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也是違反相關政策的。
“對此類問題,不僅法律是禁止的,而且針對各地出現的小產權房問題,從1999年到 2008年,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并要求各地堅決制止、依法嚴肅查處。”該負責人表示。
小產權房依然遭禁,據悉近日國土部正在加緊起草致各省(區、市)國土部門的《通報》。擬通報深圳《決定》從深圳實際出發,是處理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而不是小產權房,要嚴格依法確定處理原則和辦法。
同時,國土部還要求各地主動向政府匯報,堅決制止、查處新建小產權房,統籌協調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嚴格依法查處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違法建筑的行為。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9日在四川成都表示,當前尤其要注意防范“農村缺錢”和“城市缺地”的一拍即合,導致農村土地再次大量流向城市,特別要關注損害農民權益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并及時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