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日前宣布,向社會公眾征求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的意見,并擬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據昨日《新京報》)。毫無疑問,這是為了促進中國經濟從投資主導型向消費主導型轉變,推動個人消費的增長,從而推動制造商和零售商產銷量增長,改變GDP對出口和固定資產投資的過度依賴。
所謂的消費金融公司,是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貸款不涉及房貸、車貸,其經營方式的核心標志,就是要滿足短期、小額、無擔保、無抵押的條件。
中國消費水平一向很低。按照國際慣例,一國人均GDP超過2000美元,消費將進入快速增長期。但中國在2007年人均GDP達到2456美元,最終消費率仍然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這當然與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有關,與中國社保體系的不完善有關,但是與中國的消費渠道消費方式以及與支持消費的手段不足,也有一定關系。而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臺,實際上增加了一種消費方式和消費支持手段,方便了購銷雙方。
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很少,只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不到12%,且主要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有人以為消費金融公司只是一個新的金融品種,不見得可以擴大消費。但根據蘇寧電器的部分零售網點調查統計,因有消費信貸的支持而銷量增加了40%。可見消費金融公司這個新的金融品種是能夠促進消費的。
消費金融公司的出現,在中國金融史上算得上一件大事,可與早年重新開辦典當行相媲美。不過典當行只是把借貸這塊肥肉從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壟斷的市場中,合法地挖出空間來,而消費金融公司則在經營方式上有所創新有所突破,那就是短期、小額、無擔保、無抵押。
消費金融公司不會缺乏客戶,但完整的個人信用記錄的缺失,則會成為今后經營中常常碰到的難點。因此,完善中國金融法律體系、監管體系,是消費金融公司良好發展的必要條件。
□郁慕湛(上海 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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