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产 亚洲 小说图片,337p人体粉嫩胞高清视频,久久精品国产72国产精,国产乱理伦片在线观看

跳轉到正文內容

吳英的亡命八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5日 01:32  21世紀經濟報道

   7。吳英的“亡命”八天

  “楊志昂說有20多億美元的資金介紹給我。”庭審當天,吳英重提被資金7掮客之一的楊志昂“綁架”一事。

  楊志昂,男,1973年出生,律師,吳英資金七掮客之一。同年3月16日,楊被依法逮捕, 5月8日,經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一個月,2007年11月30日經東陽市人民法院決定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而最終導致吳英案發的,楊志昂也是因素之一。

  據起訴書認定,他借給吳英3630萬元,至今仍有1135萬元沒還。

  法庭上,吳英再次披露,2006年12月21日,正是楊志昂跟吳英謊稱“有一筆20多億美元的業務”,將她騙至溫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簽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團的營業執照及公章。

  這次“綁架”直接導致了本色集團的崩盤。重新回首,在吳英案中,楊志昂與吳英的借貸關系已經開始惡化。

  這是一個民間借貸惡化追索的典型版本。

  吳英申訴,“去年12月21日起因債務糾紛我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林、楊志兵、高峰等十余人綁架,失去人生自由達八天之久,嚴重擾亂了本公司的正常運作,損失巨大……”

  “綁架期間,先后到過杭州、溫洲、安徽馬鞍山、江蘇鎮江,對我進行搜身、猥褻,揚言要將我殺死拋入江中,并強迫我簽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將我攜帶的現金數萬元、現金支票330萬、銀行卡數張(強逼告訴密碼)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們派人到東陽將我上億元的珠寶拿走,又在同日將我公司的14處房產的全部證件、29輛汽車的全套文件及有關財務憑證全部拿走……”

  “2007年1月18日,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又利用我強迫簽署的空白文件為依據,以(2007)荊民三初字第44號強行缺席裁定,將我荊門房產三千多萬元進行查封,涉案金額達2億元之巨。”

  2007年2月,吳英被警方逮捕后,本報在吳英事發之際,獨家報道了吳英的綁架事件。差不多同個時期,楊志昂因吳英案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逮捕。三個月后,楊志昂委托律師,將湖北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與吳英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的糾紛案予以撤訴。

  但東陽市檢察院一位工作人員分析,吳英案發,這起“綁架”事件并不是直接導火索,但也給有關部門的案件偵查提供了重要線索。

  從吳英與楊志昂的借貸糾纏案中,折射出民間高利貸者在債務糾紛發生無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情況下,其追討債務的行為一再升級,有的將直接觸犯法律,有的或會使用更為隱蔽或是曲折的手段。

  據此,楊志昂等人與吳英的債務往來數額超過數千萬,根據上述該份判決書,七掮客中,除了吳英的干姐徐玉蘭吸存利率基本符合法定外,其他6名吸存或者放貸的月利率基本上達到4分以上,高者甚至超出一角。

  其滋生利息驚人,遠高于2002年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所明確的定義: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8。銀行震動

  2006年12月28日晚,吳英獲得自由,當日晚上8時許即向東陽市公安局報案,但當時警方并沒給予立案。而吳英因為這八天的失蹤,企業運轉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在吳英內外交困的時期,系列發生的事件顯示,吳英為了保證資金鏈正常運轉,也開始了鋌而走險。

  法庭上,吳英承認,2006年10月、11月、12月,公司資金鏈快斷了。綁架事件就發生在那個時候。當時欠了4個多億,被綁架的時候,固定資產還有2億元。

  其實,吳英的法庭陳述進一步透露,不管其目的如何,她購置的固定資產,目標就是想從銀行借款。當時也曾到銀行借貸,但極難從銀行系統融資。不僅如此,在吳英資金鏈運轉最為艱難的時刻,曾經借貸的一筆資金,銀行則提前開始了催款。

  2006年12月28日,吳英經歷了“八天”重獲自由當天,某媒體報道,吳英所有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指資金鏈緊張,工商銀行東陽市支行“正在對本色集團催要一筆約1000萬元的貸款”。

  “吳英其實還是個小女孩,她很能干,但她創業選錯了地點。”這是吳英爸爸吳永正見到記者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吳英的高調也是她迅速滑落的最重要因素。”當地一名一直關注吳英事件的企業家認為。而且,做企業的都明白,唱盛不唱衰的道理。一旦傳出資金鏈緊張的事,再有實力的企業也難逃被拉垮的命運。

  本色的確在當地銀行有一筆1550萬元的3月期貸款,但還款日期為2007年1月8日,當時,有銀行人士介紹,本色在12月28日下午,就提前還了這筆貸款。

  其實,這時的本色資金的鏈條已越轉越緊,吳英后期幾乎在為資金的借貸而奔命。在這樣的一種資金逼迫下,開始鋌而走險。

  銀行的“冷漠”使吳英將融資矛頭轉到了上海等地。

  根據吳英當庭陳述,當時,上海一家公司答應借吳英5億的(但具體公司并沒透露)。然而吳英融資所得的是一張假票據:當時吳英將票據拿到相關銀行查詢,銀行行長電告她,這是一張假票據。

  此時,吳英遭遇的“假匯票”事件正如她當時的高調一樣,迅速向外界擴散,加速了其資金鏈斷裂。

  4900萬元假匯票被銀行沒收,銀行還是工商銀行東陽市支行。2007年1月6日,在東陽鄰縣義烏市的“稠州論壇”上,一網名“小老子”發帖稱,東陽工商銀行沒收了一張“假匯票”,面額高達4900萬元,出款方為廣東一家集團公司,受款方為本色集團。

  隨后,一直關注吳英財富來源的媒體記者紛紛向工商銀行東陽市支行求證,根據當時的報道,該行有負責人證實確有此事,事發日為1月5日。當地人民銀行和公安局已介入此事。“我們銀行沒受到損失,具體情況要問公安局。”該人士稱, “無水印”或者填寫項目缺失均可視為“假匯票”。

  重提假匯票,法庭上,吳英說:“我也是被人騙的。”

  出現此次“假匯票”風波后,當地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分析,“假匯票”的出現有3種可能,一是“本色”是受害者,被別人耍了;二是“本色”自行或與人合謀“炮制”假匯票,想騙銀行;最為不可能的第三種可能是,這是張“錯票”。

  吳英與她的本色一波波向深淵滑進。這次被吳英稱之為綁架事件同時將吳英的一個作假行為揭露出來。

  “假印章的事情你還記得吧?”法庭上,公訴方問。

  “記得。”吳英進一步說明自己制造假印章的目的。當吳英資金鏈繃緊在外界盛傳的時候,借貸陷入了惡性循環,為了擺脫困局,重塑形象,吳英造了兩個廣東某銀行的印章,“只想證明我在銀行有存單質押的業務,以達到融資目的。”

  而且,吳英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這兩個銀行的假印章其實沒有真正用起來,“在被楊志昂綁架的時候,就被拿走了。”

  不管哪種原因,吳英和她的本色如果在短期內再想向銀行貸款,那簡直是不可能。不僅如此,東陽當地的金融監管層也開始“關注”吳英動態。

  金華地區的東陽和義烏,由于經濟特色決定,民間資金渾厚,根據金融機構對2006年的記錄,各項本外幣存款余額總計為214.6億元,義烏市2006年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為375.3億元。

  正是當地雄厚民間資本造就了吳英圈錢神話的。

  “東陽的民間資本非常強大,而這些雄厚的資金需要找到增值的途徑,為吳英非法集資提供了天然的土壤。” 當地人士依然不會忘記,在金華這樣渾厚的民間資金上滑倒的,不僅有吳英,之前還有金信信托的總經理,被業界稱為資本鬼手的葛政。

  而本案與葛政事發后明顯不同的是債權人上。當地人依然記得,葛政出事后,債權人排隊登記,而吳英案債權人卻鮮有露面。

  其實,正是因為有這些大小的先例,當地金融監管機構對“高調”的吳英早有關注。

  當地一名監管人士透露,2006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剛通過了反洗錢法,而被外界傳為神秘富豪的吳英卻在此時向銀行要求貸款。

  更令人懷疑的是,中國人民銀行東陽市支行監察到,2006年常有大筆大筆的巨額資金從義烏甚至中國各地,通過當地銀行轉到東陽吳英的賬戶上,由此覺得十分可疑。在掌握初步證據后,他們馬上向金華上級部門作了匯報,中國人民銀行金華市分行又馬上向省里匯報。

  據相關人士透露,早在2006年的11月即制定抓捕吳英計劃,這個時間節點早于楊志昂“綁架”吳英。

  “網吧、洗衣店、酒店、洗車店都是服務業,在東陽這個人流量有限的小城市,把幾個億砸在這些行業上實在匪夷所思。”正是這些看似沒有效益的瘋狂投資行為引起了中國人民銀行東陽支行“反洗錢”部門的警惕。隨即,一場針對吳英和本色集團的金融調查悄悄拉開帷幕。中國人民銀行東陽支行“反洗錢”部門在經過7天的秘密調查后,結果發現,吳英洗錢行為不成立,但是她涉嫌更為嚴重的金融犯罪———非法集資。

  中國人民銀行東陽支行迅速將這一重要情況上報給了上級金融部門,隨后金融部門又向浙江省公安廳進行了通報。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后,浙江省公安廳制定了抓捕吳英的計劃。

  10。吳英的罪與非罪之辯

  “據我們了解,吳英借來的錢只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并沒有使用欺詐手段,也沒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經營上了,并承諾歸還。所以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算民事糾紛。”法庭上,吳英的辯護律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楊照東為吳英做無罪辯護。

  楊照東還向記者透露,目前控辯雙方采集到的證據存在很多爭議,其中最大的一項就是,吳英借來的巨款是否存在主觀故意詐騙,這是決定吳英最終將面臨怎樣刑罰的關鍵。

  “兩次起訴的變化,體現了包括罪名在內共三個方面的變化:其一,一審從基層法院改為中級法院。區別是基層法院審理的案件最高只能判15年,中級法院可以判到無期徒刑以上;其二,罪名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改為集資詐騙罪;前者最高刑罰是十年有期徒刑,而后者如果是自然人犯罪則最高可以是死刑;其三,第一次起訴時認定單位犯罪,此次則刪除并改為個人犯罪。”吳英的代理律師楊照東說。

  金華市檢察院派出了該院的浙江省檢察業務專家、專職檢委會委員盧巖修和公訴處副處長許達出庭支持公訴。

  雙方關于罪與非罪的爭論主要集中在構成非法集資詐騙罪的三大法律要素:

  其一,有沒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本色集團旗下產業是否具有償還高息借貸的能力,成為吳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爭論焦點。

  檢察機關認為,吳英借貸利息高達100%甚至400%,而2008年世界金融行業最高盈利率也不過17.5%,因此本色集團不可能具有還貸能力。

  辯方律師稱,根據法理規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要滿足:是否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等條件。而吳英投資本色,是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經營就一定會失敗,不屬于“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另外,雖然吳英有購置包括法拉利在內的大量高級轎車的行為,但這些車子是用于公司經營,不屬于肆意揮霍。

  其二,沒有使用詐騙方法。

  檢察機關稱,吳英明知本色集團的經營狀況不可能負擔如此高額利息,仍向債權人大量借貸用于償還利息,明顯屬于詐騙。本色集團旗下產業不過是吳英非法集資的工具。

  辯方律師辯解,司法解釋中關于詐騙方法的定義是,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吳英將集資款用于歸還本色集團經營所欠債務,并沒有虛構集資用途,也沒有編造虛假證明文件,不構成使用詐騙方法。

  第三,有沒有非法集資。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認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未經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吳英的集資對象是否屬于“社會公眾”的范疇,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檢察機關認為,吳英與大部分集資對象之前并不認識,應該歸入“社會公眾”的范疇。

  辯方律師不同意這一說法:目前起訴書認定的吳英的集資對象只有林衛平等11人,這些人有些是吳英的親朋好友,有些后來成為了本色的高管,屬于特定人員,不屬于“社會公眾”。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 相關專題:

【 手機看新聞 】 【 新浪財經吧 】

  

分享到:
留言板電話: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圖片 含視頻 含投票

新浪簡介About Sina廣告服務聯系我們招聘信息網站律師SINA English會員注冊產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